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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5浙江民营经济高峰论坛的通知

编辑: admin1 时间: 2015-05-12 14:54 访问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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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总结了党领导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深刻分析了全面深化改革面临的形势任务,明确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重要方针、目标任务、政策举措,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面深化改革的宣言书和动员令,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又一个总揽发展全局、决定中国命运的纲领性文件,是中国改革发展的又一个新的里程碑。
  《决定》提出了“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的经济发展理念,为“混合所有制经济”这一概念注入了新的内容,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混合所有制经济今后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途径。
  在这样的经济发展大形势下,浙江民营经济应如何结合自身发展实际,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文件精神,以更好地促进浙江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为此,浙江省民营经济研究会和浙江省民营经济研究中心将组织召开浙江民营经济高峰论坛--主题:“混合所有制经济与发展民营经济”,针对《决定》中提出的经济发展理念和浙江混合所有制经济、民营经济自身的发展特点,邀请省内外的有关领导、专家学者和民营企业家,共同参与解读《决定》对于浙江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和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的发展,为浙江经济发展献计献策。现就研讨会召开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民营经济研究会 浙江省民营经济研究中心
二、协办媒介:
《浙江大学学报》杂志社 《浙江社会科学》杂志社
《浙江学刊》杂志社 《财经论从》杂志社
《浙江经济》杂志社   《杭州市委党校学报》杂志社
《经贸实践》杂志社
三、召开时间:
2015年6月6日9:00-16:30
四、召开地点:
浙江世贸君澜大饭店嘉禾厅
五、与会人员:
会议将邀请政府领导、专家学者、优秀民营企业家出席
四、会议内容:
1、领导讲话;
2、研究会会长、研究中心主任致辞;
3、特邀专家演讲;
4、专家学者和企业家交流;
5、总结2014年浙江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分析解读2015年浙江民营经济发展形势。


                       浙江省民营经济研究会中心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