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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支民营优质主体企业债成功发行

编辑: admin 时间: 4年前 访问次数: 0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1月、3月成功发行两期优质主体企业债,获得市场广泛认可,两期债券发行利率分别为3.78%和3.92%,共募集资金40亿元。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优质主体企业债核准规模为200亿元,所筹资金100亿元用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汽车制造项目,100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本次债券一次核准可分期发行,在批复之日起24个月内发行完毕。




为了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和民营企业的能力,2019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优质企业债券200亿元发行额度,募集资金用于建设汽车产业重大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本期债券的发行,对于扶持省内民营企业通过企业债券融资具有很好的带动和示范效应。


优质企业债券



为进一步发挥企业债券直接融资功能,引导资金流向,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7年底着手开展支持优质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的相关试点工作。2018年12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1806号文,明确了优质企业支持范围,优化了发行管理方式,实行“负面清单+事中事后监管”模式,规范了优质企业信息披露要求,为切实推进企业债券融资提供了政策引导和支持。

企业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领域实行“正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正面清单”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聚焦企业经营主业。“负面清单”则明确了严格的债券资金禁止投向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将募集资金用于房地产投资和过剩产能投资等,有助于引导债券资金流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实体经济。鼓励优质企业将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资金使用灵活度提高也是优质企业债券的一大特点。目前优质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方式实行“一次核准额度、分期自主发行”,批文有效期延长至两年,允许发行人灵活自主设置各期债券具体发行方案,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灵活度。审核政策要求补充营运资金比例由原来的40%提高至不超过50%,允许优质企业依法依规面向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企业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