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刚
自4月1日起,新一轮减税降费拉开了帷幕。
李克强总理4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今年降低政府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措施。其实施后全年将为企业和群众减负3000亿元以上。如李克强总理所说:“减税降费是今年应对下行压力的关键举措,可以说是当前经济工作的‘一盘主菜’。”
作为中国经济转型期的积极财政政策手段,相比往年,今年的减税降费可以说是规模空前、特征明显、指向精确。相比2016年至2018年政府设定的减税降费目标(5000亿元、5500亿元、8000亿元),今年全年减税降费将超过2万亿元,是上年的2倍多、2016年的4倍多,足见规模之巨大。特别是减税降费的目标十分明确,即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以减增值税和降社保费为着力点,将重点放在生产经营环节、直接构成产品和服务价格要素的流转性税费上。由此,此轮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明确回答了两个问题:首先,减税降费的目的,在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产品价格进行减税降费,通过降低税费成本来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最终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益;其次,从增值税和社保费入手,在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的同时,减税降费几乎覆盖了所有行业,因此,其预期效果能否实现依赖于规模效应,需要在方式上更加注重制度化建设。相较于税基式减税和税率式减税,此次增值税税率调整,充分体现了“简税制、低税率、宽税基”的改革诉求。
需要强调的是,要实现上述减税降费的目标效果,需要相应的支撑条件。税收的目的在于支撑政府财政支出,如果目的在于扩需求,减税降费必须以增列赤字为支撑,否则减税降费无法达到效果。此轮减税降费的目的在于降成本,因此就不能诉求于增列赤字,而必须以“节用裕民”为支撑。我们看到,为企业减负降成本,今年中央财政提出了一系列开源节流的措施:一般性支出压减5%以上、“三公”经费再压减3%左右,地方政府支出结构也提出了优化要求。同时,增加特定的金融机构和央企上缴利润、进入国库,收回长期沉淀的资金。因此,大规模减税降费,是在动政府的存量利益,割政府自己的肉。
随着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自去年以来,为企业减税降负,提升竞争力,抵御市场寒流的压力,已成为世界主要经济体应对变化的主要手段。可以理解舆论将此次减税降费放在了一个罕见的高度——事实上,“减税降费是一项重大改革”的论淡一点也不夸大,这一轮减税降费与削减、优化财政支出通盘筹划,不仅考虑到了财政发展的可持续性,也是保障了减税降费的切实效力,这是一项刀刃向内、壮士断腕的改革,直击企业税费成本的核心。
从税基到税率、从特惠到普惠,通过制度化减税方式的转变提增企业的预期与获得感,以“节用裕民”为减税降费的效果实现提供保障,其结果可见是以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以及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