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影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六稳”“六保”各项政策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在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政策引领,深入做好“三服务”,着力稳定优化产业链供应链,着力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全省装备制造业呈现快速恢复增长态势,持续领跑工业增长。全省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业实现增加值7381亿元,同比增长10.8%,高出同期规上工业增速5.4个百分点,高出去年同期增速3个百分点,有力支撑制造强省建设。
一、坚持综合集成,强化首台(套)政策政策引领作用。一是坚持迭代更新,首台(套)政策实现新突破。按照“综合集成、迭代升级、久久为功”创新思维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在充分调研企业需求、地方诉求、产业发展短板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关于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的意见》(代拟稿),细致征求各方建议,耐心协调各方意见,不断完善政策代拟稿。8月14日,代拟稿获省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0月10日省委办、省府办予以印发。这是我省2007年在全国率先开展首台(套)工作以来,省委、省政府首次联合出台首台(套)政策,并实现包括推广应用奖励在内的多项政策突破和保险补偿机制等政策迭代升级。二是牵头抓总,推进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等九项重点工程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点题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之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协调,克服时间紧、涉及部门多等困难,在国家总体方案基础上,紧密结合浙江实际,牵头会同省级11个厅局,高效高质量完成具有浙江特色的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明确我省发展目标、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积极做好国家减灾委对我省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督查检查迎检工作,及时汇总梳理全省已开展工作情况,认真做好迎检台账准备,相关工作获国家督查检查组肯定。主动发掘,推荐浙江丞士机器人有限公司和明峰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作国家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工程化攻关目录中复杂水域无人应急救援装备、新一代轻量化方舱式医疗救治系统项目的邀请招标单位。智能遥控中深孔钻机、高能颚式破碎机等7项自然灾害防治装备获得首台(套)认定。三是立足长远,稳步推进“十四五”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编制。深入各地、各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重点就数控机床、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航空装备、高端医疗装备等重点领域开展调研;通过座谈、问卷等方式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结合标志性产业链培育等工作,对接统计部门和国家部门,初步梳理形成“十四五”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主要任务和政策举措。
二、坚持创新导向,深入实施首台(套)提升工程。一是强化前瞻性和引领性,坚持有限目标,重点在标志性产业链等领域,组织实施78项首台(套)装备工程化攻关项目,鼓励制造和使用单位合作开展创新,加快工程化示范应用。二是创新遴选方式,探索“揭榜挂帅”,开展首台(套)“清单引导、标准认定”。围绕智能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医疗装备、重点防疫物资生产装备等重点领域,开展清单征集,坚持开门问策,充分发挥行业专家作用,梳理形成首台(套)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指标清单63条。开展年度“清单引导、标准认定”工作,对达到清单要求的8项最优产品获得认定,将纳入《浙江省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三是严把标准,做好年度首台(套)认定工作。根据首台(套)新政要求,认真做好年度首台(套)装备认定工作,全年新增首台(套)装备216项,其中2项国际首台(套)装备、30项国内首台(套)装备,超额完成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度目标。充实专家支撑体系,建立首台(套)专家库。四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做好年度首台(套)保险补偿工作。完成省首台(套)保险补偿网上办事系统开发,实现企业零次跑。经初审、部门联审,确定86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支持总价24.94亿元装备推广应用,保费补偿资金5565.5万元,同比增长58.9%。做好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组织,全省8个项目获得国家保险补偿资金4386万元,支持8台(套)价值18.67亿元的装备产品推广应用。五是落实首台(套)首购制度。对重点扶持的首台(套)产品实行政府首购制度,采购人可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开展采购活动,全年实现4笔1120万元的高端医疗首台(套)装备的政府首购。在政采云平台制造精品馆展示和销售首台(套)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购买,全年浙江制造精品馆实现1097笔交易,交易金额1.18亿。
三、坚持聚力聚焦,全力打造装备标志性产业链。一是排摸风险。开展产业链断链断供风险排摸,走访排摸重点龙头企业,会同专家团队对全产业链进行分析,迭代更新标志性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产品)断链断供风险清单,其中数控机床产业链52个产品,包括同准备份2项、降准备份23项,国际备份27项;汽车产业链20项,包括同准备份6项、降准备份6项,国际备份4项。二是制定提升方案。编制数控机床、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提升方案,梳理产业链基础、主要问题,明确发展目标、实施重点与任务。同时明确了链长和产业链成员单位,建立以谭建荣院士、俞小莉教授分别为组长的产业链专家组。开展产业链服务团活动,开展重点关键技术产品对接活动,助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深化长三角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安全研究,配合做好新型电力装备研究。三是加大项目支持力度。统筹做好产业链协同创新(数控机床3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3项)、急用先行项目(数控机床3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1项)和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数控机床4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19项)。建设1个数控机床、19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企业共同体。新建丽水滚动功能部件、温岭工量刃具产业等2个数控机床产业链省级创新服务综合体。四是实施制造业首台(套)应用补链办法。组织实施一批首台(套)工程化攻关项目,其中数控机床产业链重点项目30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重点项目8项。制定发布相关重点领域产品的关键技术指标清单,其中数控机床25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14项,引导企业开展针对性攻关。加大对包括数控机床在内的智能装备的认定奖励和推广应用的支持力度。五是加强对接活动。组织嘉兴华嶺机电、台州北平机床、浙江杭机股份等机床企业参加中国航发2020供应商年度会暨中国航发浙江省产业与科技合作对接活动。组织浙江省数控机床产业链首台(套)产品专项对接活动,省经信厅、缙云县、省数控机床产业链专家组成员、各地经信局负责人及重点用户企业负责人、有关金融机构等140余人参出席了此次对接活动。推动重点机床、汽车零部件研发企业与用户企业加强对接。
四、坚持筑牢基础,加快推动铸造行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家三部门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要求,全面排摸现有产能,研究制定实施办法,有序做好铸造产能置换,保障产业链稳定。一是全面完成全省铸造产能摸排。完成4批铸造产能公告,总计合法合规铸造产能企业3536家,熔化设备15133台,合计换算产能4502.4万吨(以16小时/天,250天/年计)。二是制定铸造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出台《浙江省铸造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浙经信装备〔2019〕197号),召开全省铸造产能置换政策宣贯视频会议,进行政策解读,部署全省铸造产能清理整治。三是积极稳妥开展产能置换。严格按程序、按政策办事,完成5例铸造产能置换方案通告,共退出750000吨/年产能,新建726960吨/年产能,为产能置换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政策效应初步显现,如台州黄岩区以铸造产能置换为契机,将16家规模较小、生产工艺落后、管理水平较低的老牌铸造企业进行股份制重组整合成1家公司,按照高起点、高定位的发展理念,采用先进铸造工艺,配套自动化、智能化铸造设备,为产业集聚发展、绿色发展奠定基础。四是通告2020年浙江省铸造产能清单。在已公告的2019年浙江省铸造产能清单的基础上,更新2020年新建和退出产能,形成2020年浙江省铸造产能清单。至2020年底,总计合法合规铸造产能企业3521家,熔化设备15127台,合计换算产能4500.2万吨(以16小时/天,250天/年计)。
五、统筹兼顾,推动重点行业健康发展。一是深入开展“三服务”。结合规划编制、标志性产业链培育等工作,深入各地开展调研工作,了解产业链断链断供风险,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开展2020年车辆公告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做好全省车辆公告企业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完成我省列入国家车辆公告的汽车整车、改装车、摩托车生产企业(含分公司)的年度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新能源汽车资金清算工作。配合省级相关部门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电基础设施奖励相关资金清算工作。完成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威马汽车制造温州有限公司 2016-2019 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申报组织工作,涉及车辆58270辆,补助资金24.95亿元。三是牵头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关于组织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0〕180号)要求,积极协调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研究制定货车生产改装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预防和遏制货车非法改装行为,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四是推动船舶行业稳步发展。重点推动船舶绿色化发展,组织企业参加大连海事展绿色修船论坛,万邦永跃做经验交流。支持企业加大信息化新设备、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杭州华鹰游艇有限公司的70英尺双体动力豪华游艇等2项获得首台(套)认定,加快推进船舶智能化转型和绿色化发展。举办2020年全省船舶工业管理培训班,组织行业宣贯《船舶总装建造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0版)》、《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CB/T 3000-2019),引导企业主动顺应市场发展和技术进步,适应节能、环保、安全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新要求,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水平。强化全省船舶行业经济运行分析,认真做好全省船舶工业统计工作,支持协会开展“十四五”船舶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我省船舶工业科技中长期发展需求并向工信部反馈。建立浙闽两省工信系统打击船舶非法建(改)造沟通联络机制,共同整治“三无”船舶建(改)造。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重点做好船员换班、管理水平提升等基础性工作,保障船舶产业平稳发展。五全力配合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相关工作。重点推动船舶、铸造等行业绿色发展,组织各地开展船舶、铸造行业自查。开展内河船舶企业水污染现状调研,鼓励相关行业组织依法合规开展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工作,将水污染防治相关要求纳入船舶生产条件评价,引导企业污水有序排放。六是做好航空产业相关工作。支持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推动航天航空领域重点配套企业发展,鼓励航空特色小镇集聚创新资源。认真做好航空产业统计工作。积极争取和组织我省企业参加工信部组织的长三角大飞机和两机专项对接活动,畅尔科技重点就“飞机发动机榫槽加工五轴数控卧式侧拉床”进行交流发言并得到工信部领导和中国航发集团领导肯定,为下一步产业对接创造条件。加大对航空领域首台(套)装备工程化攻关和推广应用的支持力度,宁波星箭航天机械有限公司的航空发动机用聚四氟乙烯燃油总管项目列入今年省首台(套)装备工程化攻关项目;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的CH-4中航时固定翼无人机航空应急测绘系统被认定为国内首台(套)产品,万丰飞机工业有限公司的轻型单发活塞固定翼飞机DA40NG等2项产品被认定为省内首台(套)装备。
六、强化责任担当,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协调。一是协调调拨147台压条机支援全国十多个省的防护服生产企业,国家调拨任务完成率100%。二是组织全省口罩等防疫物资产能摸底;对接工信部,协调做好负压救护车及汽车产业链配套企业复工生产,在工信部召开的农机企业复工复产视频连线交流会上作为唯一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交流发言,在工信部两次召开的汽车行业复工复产电视电话座谈会上做交流发言。发挥跨省跨市产业链断链断供问题协调机制作用,协调解决浙江天一堂药业公司、杭州贝丰科技等企业复工复产扩产中遇到的困难,努力稳定优化产业链供应链,得到省委常委、统战部长熊建平批示肯定和感谢。三是协调关键零部件配套,有力保障北平机床等企业快速转产口罩机、杭州贝丰科技呼吸机用涡轮风扇的快速扩产。协调推动杭州科百特过滤器材公司参与国产首台ECMO攻关项目。四是推动高端医疗装备发展。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血液透析用中空纤维膜自动纺丝线等10个项目被认定为国内首台(套)产品,其中国内首台(套)1个。积极对接推荐杭州科百特、贝丰科技分别参与工信部工业强基(高端医疗装备)ECOMO中空膜、呼吸机用涡轮风机工程化攻关项目招投标。中翰盛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自动流式荧光化学发光一体化分析系统及配套核心编码微球等6个项目纳入2020年度浙江省首台(套)装备工程化攻关项目,总投资8952万元。
七、注重营造氛围,为装备制造业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一是全力办好浙江制造业首台(套)展。在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期间,成功举办浙江制造业首台(套)展示,重点展示数控机床、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等十一大板块59家企业的70余个首台(套)产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专程参观了浙江制造首台(套)展,并对我省首台(套)工作予以充分肯定。重点企业及各重点行业协会成员企业、省级有关部门800余人参观。浙江日报等主流媒体持续跟进报道,有力助推首台(套)产品市场拓展,首台(套)展示后,迈得医疗、浙江厚达智能等首台(套)产品先后获市场大单。二是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装备制造业发展中的经验和亮点,10月5日浙江日报头版报道我省装备制造业发展情况。在浙江经信微信公众号开设首台(套)专栏,对首台(套)工作、首台(套)产品和各地推广应用工作等进行宣传。三是主办第三届浙江国际智慧交通产业博览会。落实相关工作任务,组织重点装备企业进行展览展示,组织专业观众观展,不断拓展装备制造业企业的行业影响力。
八、协调推动首台(套)工作。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等各部门进一步加大协同配合,共同推动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的意见》并抓好提升工程的实施,有力推动我省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省财政厅:一是配合省经信厅研究出台《关于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的意见》,将装备、新材料和软件纳入首台(套)产品适用范围。二是联合省经信厅开展首台(套)装备认定工作,全年新增首台(套)装备216项,其中2项国际首台(套)装备、30项国内首台(套)装备,省级奖励资金7600万元。三是配合省经信厅组织实施78项首台(套)工程化攻关项目。四是联合省经信厅、浙江银保监局做好2020年度保险补偿工作。五是在下达2020年度省工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文件中明确,对于首台(套)装备与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等领域资金,应自接到上级资金下达文件30日内拨付到项目单位。六是在政采云平台制造精品馆展示和销售首台(套)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购买,全年浙江制造精品馆实现1097笔交易,交易金额1.18亿,实现4笔1120万元的高端医疗首台(套)装备的政府首购。
浙江银保监局:一是配合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研究出台《关于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的意见》,引导保险机构建立费率浮动机制。二是联合省发改委、省经信厅印发《金融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明确相关要求,鼓励保险机构加大对首台(套)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加大技改贷款等重点领域投入力度,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技改贷款均实现较快增长。三是联合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做好2020年度保险补偿工作,确定86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支持总价24.94亿元装备推广应用,保费补偿资金5565.5万元,同比增长58.9%。
省科技厅:一是以首台(套)为导向,采取“揭榜挂帅”等方式,支持桐昆集团浙江恒腾差别化纤维有限公司等企业和高校院所牵头承担“融合‘新基建’信息基础设施的化纤行业智能制造系统研究与应用示范”等168项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攻克一批关键共性、前沿引领技术难题。二是在数字安防、集成电路、高性能机器人、数控机床等重点领域,引导和鼓励承担特色机械装备“智能一代”技术等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企业,积极使用首台(套)产品,对承担首台(套)产品攻关任务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三是制定《浙江省实验室体系建设方案》和《浙江省实验室建设工作指引》,之江实验室、良渚实验室、西湖实验室、湖畔实验室等4家省实验室正式挂牌,其中江实验室、西湖实验室成功纳入国家实验室建设序列。四是构建由“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技术创新中心、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组成的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制定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修订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五是印发《浙江省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建立KPI指标体系,强化考核评价激励;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对第一批、第二批省级65家综合体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全年共认定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40家,全省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达138家,基本实现传统块状经济和现代产业集群“两个全覆盖”。
省商务厅:一是支持首台(套)产品参加我省出口网上交易会并开展精准配对洽谈。二是支持首台(套)产品通过“浙江制造”海外营运中心、海外仓布局线下营销网络。三是首台(套)产品企业参展同等享受2020年出台的“10条”、新“12条”两轮稳外贸超常规政策。
省卫生健康委:一是持续开展示范应用。依托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省级应用示范基地)和宁波市第二医院、绍兴市人民医院(市级应用示范基地),持续开展明峰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康达洲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鑫高益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64排以下CT和1.5TMR的示范应用,以基地为平台,继续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基地发挥临床和技术力量优势,帮助企业不断改进提升产品性能。二是加强在用设备使用管理。开展使用情况评估。委托省国产大型医用设备应用推广中心,对省内已配置使用的浙产31台64排以下CT和21台1.5TMR开展使用情况评估。就评估发现的问题,逐条和厂家确认整改情况,督促整改进度;挑选问题集中、较典型的医疗机构实地调研回访,核对整改细节,验证整改提升幅度。开展使用情况在线监测。建立浙产大型医用设备远程监测平台,实时监测在医疗机构配置在用浙产CT、MR,对采集数据进行分析,评估设备可靠性,对故障隐患进行预测,保障群众健康安全。三是持续开展宣传推广。通过省卫生健康委主办的每年二届的浙江国际科研、医疗仪器设备技术交流展览会和浙江基层医疗装备展览会,单独为省内企业设计宣传推广区域,召开新产品新技术新闻发布会;连续5年举办“国产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大会”,强力宣传推广浙产医疗设备。通过不懈努力,我省医疗机构对国产医疗设备的认知偏差逐步扭转;据统计,通过医展会,2018-2020年浙产医疗设备(器械)产品共成交4.07亿元,销售额位列第三(前两名为广东、江苏)。
省市场监管局:一是强化科研创新突破。3个项目获总局技术保障专项立项并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7个项目入选2020年度总局科技计划项目。下达2021年度省局科技项目立项计划(市县部分)和2020年度省局科技计划项目(全额自筹)。推荐申报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2项、软科学研究计划1项。向总局申请14项科技计划项目。5个项目获2019年度省科技进步奖,实现一等奖零的突破。省特科院作为省级部门所属科研机构唯一单位入选首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与乌克兰共建联合检测实验室、联合研发基地。二是推进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浙江)建设。集聚区建设纳入《2020 年浙江省大湾区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浙江省推进长三角市场体系一体化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组织杭州、宁波、嘉兴、绍兴四园区对照三年建设目标任务,找差距、补短板,研究制定2020年工作计划,并抓紧组织实施。集聚区获批以来累计新增检测机构112家,检测仪器制造企业61家,标准化、认证等服务机构10家,较好完成建设任务。三是加强计量科技创新。获批正式成立国家海洋油气开发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批准筹建省模塑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指导海洋探测、无人机、轻工业品等国家和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加快筹建。加强与之江实验室合作,协同开展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计量科研攻关,着力解决计量测试“卡脖子”问题。全年成果转化、横向科研项目470项,科技成果拍卖11项,金额达3000余万元。建设高能级计量标准。重点围绕先进装备制造、生命健康等领域,新建和改造提升“医用乳腺X射线辐射源检定装置”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23项,其中10项为全省最高计量标准,有效填补我省相关产业量值传递领域能力空白。四是加强质量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省系统国家质检中心共计52家,其中正式成立45家,在建7家。45个正式成立的国家质检中心,共有检验检测实验室面积27万平方米、仪器设备原值14亿元,专业技术人员1300余名,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项目26000余项,通过认可的国际或国外标准3300余个。国家质检中心作为全省质量技术支撑体系龙头,已成为保障质量安全监管、促进全省产业升级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电子商务和特种金属结构材料质检中心通过总局验收,国家纺织化学品、体育场馆及健身器材质检中心通过总局批准筹建。印发《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质量基础“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组织各市局按照本地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重大平台建设布局,统筹制定本地区“一站式”平台建设计划。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一是制定出台了《金融支持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行动方案》,明确制造业首台套产品应用补链目标:到2025年,实现新增首台套产品1200项以上、国际首台套产品15项以上(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浙江银保监局)。二是截至2020年末,制造业贷款余额达到2.7万亿元,持续位居全国第一;增速14%,为近三年新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新增1534亿元,增速49%,高出各项贷款增速31个百分点。企业融资获得性显著提高,1-11月小微企业首贷户数7.9万户,首贷金额2417亿元,其中大部分是制造业企业。
省医保局:一是切实做好首台(套)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挂网工作。在集中采购挂网和阳光采购中,对列入“浙江制造精品”的医用耗材予以支持并优化服务。二是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围绕我省“医学高峰”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要求,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启动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工作,促进医疗新技术和医药产业的发展。第一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省药监局:一是开展“浙造器械创新助力100%”行动,完成“浙造器械”100 个创新产品或重点产品的征集和筛选,落实专人对接机制。全年共对接44 家企业101 个产品,发放“浙造器械”创新助力卡90 张,开展49 个产品的检测工作,为送检产品开通检验“绿色通道”。二是按照《浙江省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开展创新医疗器械的技术审评与认定,14个产品进入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通道。三是组织开展深化“三服务”、产业赋能年活动,发挥技术优势,开展医疗器械技术合作166项;新建柔性服务站6个,累计建成16个,服务企业917家次,办理问题2297个,让企业在家门口享受专业优质服务。四是加大"浙造器械"宣传工作力度,提升医疗机构和患者对国产器械的信心,推动医疗机构优先使用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的医疗器械。五是推动医疗设备领域的产学研用合作,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在医疗设备领域创新创业,加快创新产品审评审批速度,助推纳入省首台(套)医疗器械产品尽快上市。
人行杭州中心支行:一是推动政银企融资精准对接。充分发挥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融资对接功能,推动金融机构对接制造业企业设备更新改造等转型升级融资需求。2020年末,全省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同比增长49%,增速高于各项贷款31个百分点;比年初新增1534亿元,是上年同期的1.7倍。配合省科技厅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名录库,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2020年末,全省科技贷款余额7651亿元,同比增长11%。二是深化科技金融服务创新。支持金融机构设立科技专营分支机构,更好满足企业首台(套)研发生产需求全省已成立126家科技专营支行,机构数量全国领先。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2020年末,全省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贷款余额180.9亿元,同比增长66%。探索投贷联动业务鼓励金融机构与创投机构合作,共同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2020年末,全省投贷联动业务余额299亿元,同比增长27%。三是加大人才创业创新金融支持,会同省委人才办等7部门共同印发《关于金融支持人才创业创新的若干举措》(杭银发[2020]68号),全省金融机构已全面对接省委人才办梳理筛选的345家人才企业。政策发布以来,全省共有298家金融机构分支行参与到人才企业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工作中,累计解决人才企业融资需求15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