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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编辑: admin 时间: 2年前 访问次数: 0

近期,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等1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政策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围绕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作出了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明确了新形势、新思路和新方向。

推进内外贸一体化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新发展格局决不是封闭的国内循环,而是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通过完善内外贸一体化的调控体系,有助于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助于企业更加顺畅地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拓展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进而形成更高层次的经济循环运行体系。

推进内外贸一体化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任务。我省“十四五”规划提出要“打造国内大循环战略支点、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枢纽”,对未来一段时期我省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促进内外贸一体化明确了具体路径。这也是在新时期浙江率先打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组合拳,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做大“共同富裕”蛋糕的重要举措。

进内外贸一体化是集成现有优势继续走在前列的使命要求。浙江是外贸大省、消费大省,也是市场大省、民营经济大省;既有内外贸领域的规模主体优势,又有改革开放先行地的体制机制优势。按照“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浙江见行动”的要求,需要浙江加快探索内外贸一体化的具体路径和工作抓手,在促进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进同线同质同标等方面率先形成制度成果和试点经验。

二、主要内容

《意见》分为三部分、七大点和20小点。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主要明确了《意见》的指导思想和未来三年的定性定量目标。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全省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更加健全,市场主体一体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政府治理和服务能力持续优化。培育形成100家内外贸一体化改革试点产业基地、1000家内外贸一体化“领跑者”企业,新增1万亿销售规模。

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一是推动内外贸产品供需互促进一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产业集群内外协同发展,促进国内国际标准互认,推进“同线同标同质”工程。二是强化内外贸主体示范引领,培育国际化双循环企业,推动商品市场创新融合发展,发挥新时代浙商优势。三是促进国内国际市场高效联通,深入推进“浙货行天下”工程,发挥重点贸易促进平台作用,挖掘扩大内需潜力。四是营造优良一体化生态环境,加强金融服务保障,打造内外贸融合发展高能级平台,构建内畅外联现代物流网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五是提升政府一体化治理能力,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协同建设内外贸信用体系,全面深化数字化改革。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主要是强化政策支持、鼓励地方开展试点以及建立内外贸一体化考核评价体系。

三、特色亮点

《意见》聚焦于先行先试、问题导向和工作实践,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出台的内外贸一体化相关政策。内外贸一体化是新发展格局在贸易领域的综合表现,是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应有之义和内在要求。浙江作为沿海开放大省和民营经济大省,对不断变化的国内国际形势感知更为灵敏,对布局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统筹运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的需求更为强烈。对照勇当构建新发展格局开路先锋的要求,浙江在全国率先开启了省域内外贸一体化建设的探索之路。

二是锚准关键难点堵点精准施策。由于内外贸在行政管理、法律体系、市场资源配置等方面长期以来的分割,积累形成了国内大市场不统一,知识产权保护不严,征信、支付、结算支撑体系不完善,现代物流体系不健全物流成本高等问题,影响了企业同步开拓国内国际市场的积极性。《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破题。如针对国内国际市场需求差异问题,支持提升品牌、质量、标准等核心竞争力,推进“同线同标同质”,以高质量供给匹配国内国际需求;针对销售渠道问题,通过“百城千企万亿销售”和浙江外贸优品“进社区、进政采云、进步行街、进商场、进超市、进平台”行动等,不断丰富国内营销渠道;针对账期长、回款难等问题,提出开展政策性内贸信用保险试点、创新融资服务保障、强化信用体系建设等。

三是注重发挥实效服务发展全局。2020年疫情期间,我省出台了《关于推动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市场的若干意见》,对非常时期出口产品转内销予以政策支持,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此基础上,结合了最新的战略规划方向和一年来我省有关工作实践,为下步开展具体工作搭建了“四梁八柱”,有助于市县层面谋划推进。当前我们正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推动内外贸一体化重点在于提升广大企业顺畅切换国内国际市场的能力,营造有利于一体化发展的生态化环境,加强一体化调控体系建设,推动经济发展稳中有进。

四、《意见》组织实施

一是加强工作协同。省商务厅将充分专班工作推进机制作用,将《意见》的实施与各单位的重点业务工作相结合,加强统筹谋划与协调配合。加强对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和智库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强化工作保障。统筹利用商务促进专项资金,加强贸易政策与产业、财政、金融、科技等政策融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做好政策跟踪落实,不断完善政策工具箱。

三是鼓励开展先行先试。支持各地结合重点产业和发展需要,聚焦内外贸一体化的特定领域、特定环节开展试点,率先探索形成试点经验。

四是推进数字化改革。以数字化手段推动内外贸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海关、税务、市场监管、统计等部门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构建内外贸一体化服务和治理场景应用,实现科学治理、精准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