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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浙江省“放水养鱼”行动计划》优质企业培育对象的通知

编辑: admin 时间: 4年前 访问次数: 0

 根据《浙江省“放水养鱼”行动计划》工作要求,针对重点扶持一批细分市场有竞争优势、成长性好、具有关键核心技术的优质企业的目标,遴选一批符合条件的区内重点优质企业培育对象,现结合实际,通知如下:

01

遴选领域

  面向制造业创新前沿,围绕“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建设,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将医药、航空航天、通信设备、计算机设备、医疗仪器仪表、电子及医用化学品等高技术制造业和软件业以及十大标志性产业链核心环节作为重点扶持领域。

02

遴选条件

1

2019年,企业营业收入0.5-4亿,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生命健康、新材料等三大领域的优质企业年营业收入下限可降至2000万元。

2

企业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2019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为2.5%以上。

3

2019年企业税收增速15%以上。

4

企业守法经营、依法纳税,2017年以来无重大安全生产、质量、生态环境事故发生,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信用不良记录。

03

遴选数量

  全省遴选3000家左右企业,其中,杭州市670家。

04

遴选程序

①.企业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浙江省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zj87.jxt.zj.gov.cn:8084,在线填写《2020年度浙江省优质企业入库申报表》相关证明材料。网上申报时间为9月18日至9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企业应如实、完整填写信息,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如虚假填报骗取政策支持,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②.市县审核

  在企业自主申报的基础上,采取竞争择优方式遴选培育企业。遴选结果经设区市政府审核后提交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认。

③.名单审定

  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推荐名单进行核认,核认结果报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

④.动态管理

  从2021年起每年对企业培育库进行调整,未达到培育目标的企业实行退库遴选其他优质企业, 退库企业不再享受省疫情防控〔2020〕28号专项政策支持,各市、县(市、区)继续跟踪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