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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培育发展制造业“云上企业”促进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意见》

编辑: admin 时间: 2年前 访问次数: 0

为持续深化“企业上云”行动,培育发展制造业“云上企业”,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系统建设,助力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近日发布《关于培育发展制造业“云上企业”促进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意见》。

(一)基本定义

制造业“云上企业”是指以数字基础设施云化部署为前提,全面云化构建核心业务系统,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打造企业内外部、产业链上下游的云上数字化协同生态,不断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生产管理智能化水平,从而实现竞争力、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的制造业企业。制造业“云上企业”在产业大脑支撑下实现云上数字化协同,与未来工厂、数字工厂等多层联动,撬动企业数字化改革,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

(二)指导思想

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发展的契机,着力提升企业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强化云服务商和云平台的服务能力,丰富云化数字产品和解决方案,通过分级评价、标杆示范,激发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内生需求,培育发展制造业“云上企业”,推动我省制造业数字化改革,提升制造业发展质效,助推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

(三)发展目标

建立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赋能、分级评价、遴选推广等服务体系,建成面向制造业的高能级数字基础设施底座和数字化赋能平台,引培一批制造业“云上企业”服务商,形成国内一流的云原生创新能力、数字化协同能力、集成应用服务能力,夯实企业侧数字化改革基础。到2025年,全省培育制造业“云上企业”500家,建立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库,遴选市级入库企业1500家、遴选区县级入库企业4500家;实现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产业大脑开发应用、未来工厂建设高效协同,推动我省产业数字化发展指数、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为全国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探索浙江路径。

(一)筑基础

夯实企业数字化改革的数字基座

组织实施《浙江省数字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高水平部署产业园区、企业内部的5G和光网“双千兆”宽带网络,发展多层次协同的产业物联网体系,推进企业内外网络大连接。提升公有云、私有云、混合云建设及协同水平,推进节能低碳数据中心建设,加快构建云边端协同、数云协同、数智融合、自主可控的新型算力基础设施。引导企业建设数据仓库和计算平台,打造企业数据连接、汇聚、分析应用及智能化的数字基座。以产业大脑、未来工厂、5G+工业互联网建设应用为引领,推进企业间数字基础设施开放共享。

(二)强支撑

培育发展制造业“云上企业”服务商

培育发展支撑制造业企业云上数字化转型的服务商集群,做大做强领军型、平台型云服务商,带动发展一批云应用开发和云化实施类服务商、系统集成商、信息工程服务公司,提升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的支撑服务能力。培育发展面向制造业的数据服务型企业,支撑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对象建设企业数据中台,并利用云端技术汇聚产业链数据、供应链数据、创新链数据,提升企业数据的统筹管理和整合利用能力。培育发展信息安全服务商,支撑制造业企业加强数字化安全保障能力,为制造业“云上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行业云平台提供安全诊断、监测预警等安全保障服务,健全安全管理机制。

(三)强供给

丰富云化数字产品和解决方案

发挥各类云服务商的创新积极性,加快数字化关键技术的自主研发创新,加快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应用。鼓励云服务商开发云安全、云数据库等基础类,协同办公、财务管理、设备管理等管理类,研发设计、制造执行、营销和供应链管理、数据智能等业务类云产品云服务,为制造业企业提供符合共性需求的数字化工具、支撑软件。引导支持云服务商开发面向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云原生技术和产品,基于企业个性化需求深度定制开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数字孪生、5G、区块链、工业互联网和工业App等数字技术应用产品、整体解决方案,增强云化数字产品和解决方案供给能力。

(四)强平台

提升“云上企业”数字化赋能效率  

支持云服务商开发建设制造业“云上企业”数字化赋能平台,分维度设立云服务专区,集成适用制造业企业的云计算产品、SaaS服务、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全面提升制造业云上数字化赋能效率,降低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深化行业云应用示范平台培育遴选,推广应用行业针对性、适用性强的云计算产品和服务,提升行业整体云上数字化发展水平。鼓励云服务商和行业龙头企业强强联合,建设云上数字化协同平台。支持各类云平台对接“产业大脑+未来工厂”,围绕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突出产业生态、共性技术、新智造服务三大主体功能,赋能制造业“云上企业”开展各类场景应用。

(五)定标准

打造制造业“云上企业”标杆样板

制定《浙江省制造业“云上企业”分级评价标准》,分设省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市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库)、区县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库)三个层级,综合考量数字基础设施、上云用云、数字化协同、利用云上平台进行二次应用开发、企业数据仓建设及应用、产业大脑或工业互联网平台及行业云平台应用等情况,以及企业规模、经营效益、建设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发展新智造的情况,综合评价制造业企业云上数字化转型的深度及成效。开发建设制造业“云上企业”遴选系统,建立一窗受理分级遴选工作体系,参照分级评价标准设计算法模型,为制造业“云上企业”水平评估和分级遴选提供决策参考。按年度组织开展制造业“云上企业”遴选认定,通过培育辅导、评价遴选,打造一批云上新智造、新服务标杆。

(六)抓协同

推动企业加快“上云用数赋智”

引导制造业企业增强数字化转型发展的意识和能力,从“企业上云”向“云上企业”升级,云化部署数字基础设施,应用云原生等技术及理念,构建研发、设计、生产、营销、管理等环节新建信息系统,改造存量信息系统。推进信息技术与产业知识的融合,推动企业按需开展数字化应用集成创新。鼓励企业充分应用产业大脑建设成果,建设企业数据仓,畅通企业内外部数据链,夯实企业数据智能基础,逐步构建云上要素供应链、云上生产协同链,以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建设为牵引,大规模发展网络化协同、智能化生产、数字化管理,以数字化大连接、大协同推动生产资源配置效率、生产环节协同效率大提升,引领带动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七)建生态

优化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环境

各地结合地方资源优势、产业结构、产业数字化基础,创新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的机制举措;按照数字化改革明确的任务,加快推进细分行业产业大脑建设应用,推动重点行业、企业数字化赋能机制、模式、路径改革。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领军互联网企业、新智造龙头企业、金融机构的作用,培育发展上云用数赋智联合实验室、企业研究院等制造业“云上企业”创新服务载体,吸引创新组织、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集聚,构建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

(一)建立健全工作体系

在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完善省、市、县(市、区)三级培育发展制造业“云上企业”的协同推进机制,把培育发展制造业“云上企业”作为数字经济系统建设和企业侧数字化改革的基础性工作。省经信厅统筹协调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发展工作,按年度分解落实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目标任务;各市、县(市、区)经信部门做好培育对象筛选,加强对接辅导,强化精准服务,形成工作合力。

(二)优化激励措施和奖补导向

鼓励各级财政加大对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支持力度,引导市、县(市、区)对遴选列入省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市县培育库企业的给予激励。鼓励各市、县(市、区)设立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财政专项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云上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依据市场化原则,探索对云上数字化转型水平较高、经营稳定、信誉良好的企业提供利率优惠贷款。

(三)强化宣传引导和示范推广

总结各地培育发展制造业“云上企业”的经验做法,提炼一批云上数字化转型的典型案例,通过组织现场会、分类指导、精准对接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以典型案例引路,以标杆样板示范,营造全省制造业企业开展云上数字化转型的良好氛围,助推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