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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印发《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编辑: admin 时间: 2年前 访问次数: 0

12月7日,省政府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我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制度保障。《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和特色排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时间表:到2025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建立;到2030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进一步拓宽,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资源集约利用、美丽经济发展全面处于国内领先和国际先进水平,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诗画浙江”美丽大花园全面建成,率先走出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省域现代化之路。

按照时间表,《实施意见》又绘制出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路线图。同时,针对我省绿色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低碳行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等低碳发展关键核心指标。

此外,鉴于当前数字化将成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重要推动力的形势,《实施意见》明确浙江要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制机制。

接下来,我省将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数智平台、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和“无废城市”应用场景建设,推广碳排放空间承载力监测分析和碳达峰碳中和动态监测、预警、评估等应用。

  意见提出,以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为统领,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优化

☆严控新增煤电装机容量,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实施“风光倍增工程”。

☆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

☆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打造浙北、浙东南、浙南三大沿海核电基地。

☆积极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有序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布局和建设,加快送浙第四回特高压直流通道项目建设。

☆加强煤炭储备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石油国储”项目建设。

☆提升电力运行和天然气调节能力,加强能源保供风险防控管理。

深化能源治理改革创新

☆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强智能电网建设。

☆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组织开展储能试点。

☆持续提升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积极推广虚拟电厂。

☆持续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完善风电、光伏发电、抽水蓄能发电等价格形成机制。

☆稳步扩大用能权交易范围,探索多元能源资源市场交易试点。

☆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弹性管理,建立单位GDP能耗降低激励目标机制。

☆实施重大平台区域能评升级版,全面推行“区域能评+产业能效技术标准”准入机制。

☆推进重点用能企业对标先进能效标准进行节能诊断和技术改造。


文件全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