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装备制造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年全省经信系统着力推动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全省装备制造业总产值突破4万亿,同比增长26.7%,高于规上工业4.4个百分点;实现增加值9073亿元,同比增长17.6%,高于规上工业4.7个百分点;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44.8%,较上一年度提高0.6个百分点,有力支撑全省工业经济巩固向好。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落实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省装备制造业发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以推动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为抓手,持续深化数控机床、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标志性产业链创新发展,超前谋划氢能装备产业布局,协同提升铸造、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船舶、航空航天装备等重点领域的竞争力和绿色化发展水平,规上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7%左右,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稳步增长,奋力塑造我省装备制造业新优势,为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全球数字变革高地建设、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坚实装备保障。
一、聚力一个关键抓手,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突出综合集成和数字赋能,加大整体推进力度,组织实施首台(套)“四个百项计划”,努力构建以创新为导向的首台(套)产品遴选激励和推广应用“全流程”服务保障机制,打造全国首台(套)产品最优生态系统。
(一)加强统筹协调。以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名义统筹做好首台(套)政策落地,制定首台(套)提升工程工作指南,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要求,细化年度工作计划,实行清单式、闭环管理。进一步完善鼓励使用首台(套)产品的政策,持续推动首台(套)提升工程实施督查,协调推动各部门、各地重点落实政府采购、招投标支持首台(套)产品的各项政策举措。
(二)组织实施百项工程化攻关项目。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卡脖子”技术,结合标志性产业链培育和重大工程急需,组织实施100项引领性的首台(套)工程化攻关项目。加强项目闭环管理和指导监督,协同各地强化对项目实施的指导服务,对完成攻关并鉴定验收的,在申报首台(套)装备认定和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时优先予以支持。
(三)新培育认定百项首台(套)装备。进一步完善首台(套)装备认定方式和程序,统筹组织评价认定和标准认定,新培育首台(套)装备超100项。进一步提高评定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规范专家管理,优化评审程序,对申报国际首台(套)的实行答辩。优化“清单引导、标准认定”工作机制,引导小型关键装备和关键零部件逐步转向以标准认定为主要方式。
(四)推广应用百项首台(套)装备。扩大政策知晓面和覆盖面,总结提升应用奖励政策试点工作,实行首台(套)保险分档阶梯补偿机制,支持100项首台(套)装备推广应用。
(五)展示推介百项首台(套)装备。深化杭州白塔浙江制造业首台(套)展示馆建设,办好首台(套)产品展示。依托义乌装备博览会等平台展会加大首台(套)产品展示和对接力度。开展首台(套)专题推介活动,指导各地、各行业协会(联盟)面向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等需求,联动组织首台(套)产品专题推介活动,多渠道多形式推介100项首台(套)装备。
(六)深化首台(套)数字化改革。突出平台贯通、应用贯通和体制贯通,综合集成并重构集首台(套)工程化攻关、评价认定/标准认定、保险补偿、应用奖励及推广应用为一体的,跨部门、跨层级、闭环式的首台(套)数字化系统,着力提升企业申报便利度,提高部门办事和协同效率,增强首台(套)各项工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扩大结果适用范围。
二、聚力三大关键产业,着力打造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引擎。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行动方案》,持续提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产业(数控机床)等标志性产业链,超前谋划布局氢能装备产业,努力增强装备产业创新活力、增长动力和发展潜力。
(一)加强统筹谋划。深化数控机床、氢能装备产业发展研究,进一步梳理我省产业基础、企业现状、技术水平、产业布局、现有优势及存在问题,迭代升级数控机床产业链提升方案,研究氢能装备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等政策举措。
(二)推动集聚发展。聚焦万亿级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培育,发挥“链主”龙头带动作用,推动省内整车企业与零部件等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支持宁波、杭州、台州等地汽车产业提升发展。积极向工信部争取新能源汽车代工试点,培育我省汽车产业竞争新优势。持续打造宁波、杭州、台州、嘉兴等地差异化协同发展的全国中高端机床产业高地。
(三)推进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持续开展数控机床、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核心技术产品摸排,建立省内、长三角、省外可供及进口依赖核心技术清单,迭代更新关键核心技术断链断供风险清单。聚焦关键装备和核心零部件,构建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铁三角协同攻关机制。重点组织实施一批国家和省级重点攻关项目,加速核心技术突破和产业化。
(四)大力开展产业服务对接。围绕企业、项目、平台主体,开展“三服务”,省市县联动组织开展首台(套)专场推广活动,深化产业平台建设,协同做好“芯机联动”等特色专项对接。支持浙江省机床产业技术联盟、长三角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联盟等机构开展活动,加快推进长三角产业链合作和协同发展。
(五)加强应用示范。鼓励省内优质机床生产企业建立数控机床测试中心,在高职院校成立数控机床试用中心,强化数控机床生产和应用的互动,提升数控机床的推广应用力度。探索以财政专项激励的方式支持相关地区氢能装备领域项目合作、产业集聚、技术突破、示范应用和模式创新。
三、聚力两个重点领域,加快推动铸造和自然灾害防治装备优化提升。
(一)大力推进铸造行业转型升级。抢抓“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机遇,促进铸造产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集聚发展。一是推动各地通过市场手段引导铸造产能向环境承载能力强的区域转移。通过产能置换,优化产能布局,引导铸造产能聚集发展,在产业集中、环境承载能力强的区域建成一批铸造园区。二是推动优势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地方将相关要素向头部铸造企业倾斜,加快行业集聚集约发展。因地制宜探索低小散企业退出补偿办法,引导尾部企业主动退出铸造产能。三是有序推进产能置换。严格按程序执行铸造产能置换,严禁新增产能,开展铸造产能抽查,迭代更新年度铸造产能清单,逐步淘汰落后产能。谋划铸造产能置换数字化系统,优化产能置换工作流程。
(二)深入推进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一是做好统筹协调。加强部门协作,整合政策资源,推进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研发、工程化、产业化和配备应用。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发挥省级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投资全省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行业。落实好我省重大研发计划、新产品、首台(套)等产业政策,指导国家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工程攻关项目实施。三是加大经验推广力度。组织现场会等形式,推进一些特色做法的复制和推广。
四、聚力一批特色产业,持续增强装备产业整体发展动力。加快装备制造业各领域向技术先进、产品高端升级,扩大优质装备供给。
(一)推动航空航天装备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浙江省航空航天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贯彻落实,做大做强浙江省航空航天装备产业。
(二)加强农机产业培育。支持丘陵山区特色农机装备工程化攻关,推动现代农机装备产业链提升,打造全国丘陵山区特色农机装备制造基地。
(三)推进船舶产业绿色化发展。加大绿色修船装备技术推广应用,支持重大项目合作引进,推动内河船舶发展,提升船舶智能化水平,开展船舶行业管理培训,提升行业管理效能。继续做好全省集装箱生产企业、船舶修造企业运行情况监测。
(四)推动仪器仪表(医疗装备)发展。加大仪器仪表、医疗装备整零协同,重点攻关突破高端医疗装备、仪器仪表及核心关键零部件,推动国产产品推广应用。继续做好全省医疗装备企业运行监测,支持国家重点医疗物资保障调度平台有效运行。
(五)夯实装备发展基础。协同推进轴承、密封件、紧固件、齿轮、液(气)压件、模具等装备制造基础件创新发展,不断满足装备制造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需求。
(六)支持山区特色装备产业发展。实施山区26县生态工业发展“攀登计划”,落实好“一县一策”,推动当地汽车零部件、轨道交通及泵阀等装备主导产业发展,助力共同富裕。
(七)深化产业大脑建设应用。丰富产业大脑内涵和功能,指导电机大脑迭代升级,支持动力电池大脑、智能电气大脑、机床大脑做精做深。
五、聚力系统队伍建设,增强专业能力专业素养和专业精神。
(一)增强服务能力。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研究和协调解决产业发展难点和企业困难。
(二)增强研究预判能力。加强运行监测和产业分析,落实《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统计分类目录》调整,深化装备产业研究,编制装备产业及汽车产业发展报告。
(三)增强综合协调能力。强化资源整合,加强与省级部门政策协同,强化与地方联动配合,加强与高校、协会、联盟等合作,动态调整专家库,优化专家服务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