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印发《浙江省高质量推进数字经济发展
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
《浙江省高质量推进数字经济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代章)
2022年3月21日
浙江省高质量推进数字经济发展
2022年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打造全球数字变革高地,特制订全省推进数字经济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深刻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趋势规律,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加快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和数据价值化协同发展,高水平推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和数字经济系统建设,全力构建数字经济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奋力打造引领发展、面向未来的全球数字变革高地,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目标
数字经济综合发展水平保持全国前列,“三区三中心”和数字经济系统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突破9000亿元,同比增长12%,营业收入突破3万亿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达到8900亿元,数字贸易突破6000亿元;规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增加值比重达到7.1%;新增工业机器人1.5万台,累计建成5G基站16万个,新增我省主导的数字经济国际、国家标准20项,打造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数字化改革硬核成果,持续擦亮数字经济“金名片”。
二、主要任务
(一)全力以赴抓改革,统筹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建设
1.深化数字经济系统建设。迭代完善系统构架,加快推动产业大脑核心能力建设,新增培育未来工厂、数字工厂、未来农场、未来市场和未来实验室等现代化新型组织63家左右,累计谋划建设重大应用45个以上,打造最佳应用15个,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和指导性的重磅理论成果5项。
2.加强数字经济谋划推进。召开全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出台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举办数字经济核心技术成果展,发布《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持续抓好《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宣贯实施,会同省人大相关部门督促各地各部门出台《条例》配套政策和细化措施。
3.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加强部省合作,优化部门协同机制,确保81项重点任务和36项成果清单落地见效,完成建设总结评估。联动抓好18个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探索形成“一县一经验”发展模式。加强试验区年度建设情况绩效评价。
4.提升数字经济标准化水平。出台数字经济标准提升行动方案,围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重点领域,滚动实施一批数字经济标准提升项目,带动研制和实施数字经济先进标准50项以上,提升产业以标准为核心的市场竞争力。强化标准提升与科技创新、产业提升协同,促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应用,提升数字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
(二)全力以赴蓄动能,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
5.加快建设数字科技创新中心。推动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打造综合性科学中心,加快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新型实验室体系建设,谋划建设超级感知、社会治理大数据与模拟推演等重大科技基础装置。
6.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攻坚能力。实施200项以上“双尖双领”研发攻关,加快实施部省联合专项,取得50项以上标志性科研成果,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的比率达到45%。加速建设网上技术市场3.0,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7.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深入实施“鲲鹏行动”“启明计划”等人才工程,加快引进数字经济领域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完善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
8.加快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集成改革,推进省级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建设,争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
9.加快培育数字产业集群。实施产业链提升工程,着力做强数字安防、网络通信等6个千亿数字产业集群。壮大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产业,深化杭州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谋划培育5个左右百亿元级“新星”产业群。争创1家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10.提升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能级。召开全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大会,开展“芯机联动”对接,推进集成电路公共创新和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完成集成电路投资350亿元以上,实现集成电路及相关产业营收1800亿元。实施名城、名园、名企、名品、名人“五名”工程,推动成立工业软件产业联盟,力争软件业务收入达8900亿元。培育壮大网络安全和信创产业。加快建设衢州无线电产业基地。
11.加快布局一批未来产业先导区。在类脑智能、量子信息、区块链等领域布局未来产业先导区,创建国家未来产业先导示范(试验)区,推进建设西湖大学未来产业研究中心。
12.提升产业平台能级。争取国家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重大改革、重大政策优先在浙江落地,打造一批“千亿级规模、百亿级税收”高能级战略平台。加快“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建设培育,推动打造千亿级产业平台1个、500亿级以上产业平台4个,高水平打造30个左右数字经济领域2.0版特色小镇,培育一批数字楼宇、数字化园区。
13.培育壮大优质企业。深入实施“双倍增”“放水养鱼”“雏鹰”“单项冠军”“凤凰”“雄鹰”等行动,引进培育一批科技型龙头企业,壮大数字经济领军型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群,加快培育数字经济企业第二梯队,力争数字经济领域百亿元企业25家。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品牌培育工程,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竞争力。
(三)全力以赴促融合,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步伐
14.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制定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实施千亿数字化技术改造工程,深化产业集群(区域)新智造试点。持续提升“1+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实施云上企业培育行动,开展“制造+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推进国家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推进试点示范工作。
15.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建设种植业、渔业产业大脑,迭代升级“浙江畜牧产业大脑”“浙农优品”“网上农博”等重大应用和特色产业行业应用,推动农业产业集群数字化发展。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全力打造全国数字乡村引领区。
16.加快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加强数字生活新服务先行市、样板县、特色镇等标杆培育建设,建设新型消费中心。组织实施数字商贸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实体商贸服务业数字化改造和线上线下融合。加快落实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335”行动计划,深化产业集群跨境电商试点,推进跨境电商新模式发展,加快培育跨境电商主体,体系化推进全省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
17.加快新兴金融中心建设。高水平推进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发展,深化杭州国际金融科技中心建设,全面实施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稳妥有序推进浙江省数字人民币试点。深化“移动支付之省”建设,加快移动支付科技融合创新,拓宽移动支付应用场景,实现移动支付普及率达90%。分批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改革,深化完善金融风险“天罗地网”监测防控系统。
(四)全力以赴优配置,推动数据要素价值有效释放
18.深化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抓好《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的贯彻实施,制定健全配套政策制度。推进数据归集扩面提效,深化“一数一源一标准”治理,提升数据高质量供给能力。支持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促进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深度融合,提升公共数据资源配置效率。持续提升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支撑能力。
19.加快数字孪生试点推广。深化数字孪生试点应用,加快数字孪生标准规范建设,夯实数据底座。建立城市运行生命体征指标体系,统筹推进杭州、宁波、温州等地城市治理“一网统管”试点。
20.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建设。探索开展产业数据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产业数据仓和产业大脑能力开放中心建设,推动数据产品、技术、服务安全有序开放和有效开发利用。推进国际数据交易中心建设,大力发展跨境数据交易、处理、流转等新兴业态。
21.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和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控,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主动防御、监测预警、安全防护能力。组织开展“护网2022”网络安全攻防演练和“净网2022”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网络环境。
(五)全力以赴消鸿沟,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
22.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深化“掌上办事”之省建设,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现山区26县便利化全覆盖。推动“一网通办”改革成效向山区、海岛辐射。
23.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推进“浙里基本公共服务”全省贯通和普遍应用,加快建设公共服务“15分钟服务圈”,力争未来社区(乡村)上架“我的家园”数量达300个。深化未来社区建设,累计40个未来社区完成验收,累计全省城镇未来社区数量总数突破500个,打造一批样板典型项目。
24.提升智慧医疗数字化能力。全省域推行“健康大脑+”体系建设,促进医疗健康数据互联互通。推进“健康大脑+浙医互认”改革,全面实现省市县三级医疗机构间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支持互联网医疗业态模式应用创新示范,升级迭代卫生健康科技在线应用。
25.提升文旅产业数字化水平。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大力推进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文化旅游领域的应用,迭代升级“浙文创”“版权桥”“浙影通”“浙里好玩”“浙里视听”等数字文化应用场景,打造面向未来发展的数字文化生态体系。推动“互联网+文旅”深度融合,开发云旅游、云演艺、云娱乐、云直播、云展览等新业态,推广沉浸式体验型数字前沿产品,推动文化消费提质扩容。强化文化产品高质量供给,打造高水平城乡一体“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
26.提升智慧养老服务水平。加快数字技术在智慧养老领域的应用,加强智慧养老产品和服务供给,迭代升级“浙里长寿”数字化综合应用,规范养老服务数据交互机制,迭代升级老年福利直达场景、养老地图综合应用场景,2022年建成90家“智慧养老院”。
27.高水平打造智能(数字)亚运。加强数字孪生、沉浸式观赛、复眼摄像、多场景一脸通行、快递配送机器人等数字技术布局,加快典型智慧应用场景建设,高质量建设云上智能亚运。提升赛事运行效率,提供一站式科技观赛服务等综合集成数字化服务。
28.完善灵活就业服务。鼓励个人利用社交软件、知识分享、音视频网站等新型平台就业创业,把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政策,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组织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浙江省选拔赛,鼓励数字经济项目参赛。
29.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制定实施《浙江省信息无障碍提升计划(2022-2025年)》,增强信息无障碍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线上线下服务融合、高效协同,消除“数字鸿沟”,增强信息无障碍重点受益群体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提升面向特殊群体的数字化社会服务能力。
30.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指导杭州、宁波、温州、湖州深入开展国家“综合型消费示范城市”和“特色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牵头组织开展长三角信息消费示范城市行活动,进一步提升产业供给能力、积极引导释放消费潜力、持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六)全力以赴提效能,健全数字经济治理体系
31.提升经济领域数字化治理。聚焦经济治理,推进营商环境“无感监测”、“惠企直通车”(一指减负)、浙江企业在线、浙江知识产权在线、浙江质量在线、浙里投资在线、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2.0等重大应用迭代升级。持续优化节能降碳e本账、生态价值转化等应用。迭代升级企业码应用,加强综合集成,提升服务企业水平。
32.完善“互联网+监管”全链条闭环机制。深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推进“掌上执法、掌上办案”常态化运行,支撑“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联合执法检查,高水平建设全国市场监管智慧监管先行先试示范区。深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支撑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推进“信用大脑”建设和联通,深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现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专业领域风险风控有机结合,拓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社会化运用。
33.扎实推进平台经济规范发展。开展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加强平台全链条智慧监管,迭代升级浙江公平在线、浙江外卖在线等应用,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监管,打造竞争政策全域实施领跑省。建设规范健康的平台生态,逐步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准入限制。支持引导平台企业加强研发,加速模式、业态、产品和服务创新迭代。
34.持续深化“浙江全域数字法院”改革。深化智能办案应用、数据归集、治理与模型研究,推进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智能化改革,全面拓展全域数字法院体系、架构、内容。
35.防范处置虚拟货币炒作风险和“挖矿”行为。持续从严整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和“挖矿”活动,及时防范化解虚拟货币“挖矿”对能源安全、金融安全、网络安全等各方面带来的风险隐患。
(七)全力以赴抓升级,夯实数字基础设施支撑能力
36.加快建设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深化“5G一件事”集成改革,建成5G基站16万个,实现乡镇建成区连续覆盖、行政村基本覆盖。推动“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推广一批5G应用案例。深入推进“双千兆”网络协同发展行动,建成6个千兆城市,千兆光纤网络具备覆盖2000万户家庭的能力。深化国家(杭州)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拓展北斗融合创新应用,实施“多杆合一”省级应用示范试点。
37.加大IPv6应用创新和推广。推进IPv6端到端贯通应用,提升IPv6流量占比,主要商业移动互联网应用IPv6平均浓度超过60%。
38.加快数据中心部署建设。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长三角国家枢纽节点,争取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示范工程试点项目。优化算力布局,加快推进数据中心节能改造,对全省存量数据中心实施“淘汰一批、整合一批、改造一批”。
(八)全力以赴谋合作,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发展氛围
39.加快发展数字贸易。加快完善数字贸易产业、平台、生态、制度、监管五大体系,持续加强数字贸易全链条建设。以“一带一路”为牵引,加快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办好首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和数字贸易示范区联动建设,积极争创首批国家数字贸易示范区,2022年数字贸易突破6000亿元。
40.扩大数字经济国际合作。深化“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合作,参与长三角“一带一路”数字经济联盟建设,推动数字服务内容、业态和商业模式创新和产品输出。加强研究CPTPP、DEPA等数字经济领域国际规则,率先落实RCEP相关开放举措,聚焦跨境服务贸易、数据跨境流动、知识产权保护、金融科技合作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加快运作浙江省数字贸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高水平办好2022世界互联网大会、世界数字经济大会等重大活动。
41.加快拓展区域数字经济合作。加快推进长三角在产业链优势互补、核心技术协同创新、数据开放应用、数字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合作。推动数字赋能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开展技术研发、高端人才引进、创新项目建设,打造一批以数字经济为主导产业的“产业飞地”和“科创飞地”,助推山区26县共同富裕。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信息化合作。
三、组织实施
42.强化组织领导。发挥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和数字化改革数字经济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数字经济发展各领域的政策制定和工作部署,协调解决数字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优化工作推进机制,明确任务清单,压实主体责任,定期晾晒比拼,实现省市县工作联动协同和闭环管理,形成工作合力。
43.推进试点示范。积极落实争取国家各类项目、信息消费、“5G+工业互联网”、数字基础设施等领域试点示范政策,加快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组织数字经济系统建设开展“互学互比”活动,鼓励基层探索创新,加强试点建设工作互动和经验交流, 因地制宜指导各地加快推进数字经济特色发展。
44.强化监测与评价。完善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体系,强化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和督查考核评估,组织开展全省数字经济综合评价,发布年度数字经济综合评价报告。
45.提升数字素养和技能能力。提升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数字化思维和数字化能力,提升全民数字素养。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等联合设立现代产业学院等,深化21所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发挥企业及社会组织在技能人才培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的作用,加强卓越工程师培育。
46.强化宣传推广。发挥典型引路,及时总结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化改革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模式,发布最佳典型案例,加强改革成果应用和推广,加大主流媒体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社会知晓度和企业参与度,不断营造良好发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