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和广大企业更好理解《新时期促进浙江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国发〔2020〕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环境,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为我省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和数字变革高地提供重要支撑,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推动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6大部分共计20条政策,作为近年来省政府关于推动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相关政策的延续和《浙江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规划布局文件的具体落地。
二、适用范围
《若干政策》适用于符合有关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含知识产权〔IP〕、电子设计自动化〔EDA〕工具)、制造、装备、材料、封测企业及机构和以软件产品开发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及机构。
三、文件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主要分为研发和应用支持政策、投融资和重大项目支持政策、人才政策、创新平台和产业平台政策、企业培育政策以及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保障政策等6大部分20条政策。
(一)研发和应用支持政策。主要包括实施重点领域科技重大专项、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推动集成电路和软件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突破、打造“芯机联动”平台、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6条政策。将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现有政策纳入其中。
(二)投融资和重大项目支持政策。主要包括加强产业基金支持、加强财政金融信贷支持、加强融资担保服务、支持企业融资上市、加强资源要素保障等5条政策。进一步加强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金融支持力度。
(三)人才政策。主要包括支持企业人才引进、加快紧缺人才培养2条政策。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四)创新平台和产业平台政策。主要包括构筑高能级创新平台体系、打造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产业发展平台建设等3条政策。从打造创新体系、提升公共服务、优化产业布局等方面推动产业协同发展。
(五)企业培育政策。主要包括支持链主企业培育、支持企业做大做强2条政策。加强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在补链强链重大项目上用地、用能、排放、审批、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精准落实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政策,通过“税收优惠一键核查”,实现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全覆盖。
(六)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保障政策。主要包括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畅通、保障集成电路及相关物料快速通关2条政策。用好“产业一链通”,优化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保障工作机制,构建强链、补链、畅链、固链的业务全闭环,减少成本,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