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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下达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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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3-786193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宏观经济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2-13
发文字号: 浙政发〔2023〕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3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在2023年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抓好12方面工作:

一、精准高效实施“8+4”经济政策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整合优化提升、集中财力办大事,能早则早、能延则延、能出尽出、精准高效,更好发挥政策引导、保障、支撑作用。加强政策整合集成,形成扩大有效投资、科技创新、“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省建设、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8大政策包,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清单。积极争取、用好国家政策。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确保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新增制造业中长期贷款2500亿元以上,政府性融资担保支农支小余额1650亿元以上,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及时足额落实国家和我省降本减负惠企政策,力争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2500亿元以上;深化“减证便民”行动,努力实现市场监管、经信、财政、商务、税务等事项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消除市场准入壁垒,规范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深化节约型政府建设,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合理安排新增财力,把更多的财政资金用在帮扶企业、发展产业、改善民生和保障重大项目建设上。

二、掀起新一轮重大项目建设高潮,持续扩大有效投资。按照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年度计划,安排省重大项目1000个左右,完成年度投资1万亿元以上,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以上。做好重大项目谋划工作,主动对接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谋划实施一批战略性、支撑性、引领性的重大项目,推动更多项目进入国家盘子。加快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安排投资10亿元以上制造业重大项目611个,完成年度投资1750亿元,带动制造业投资增长12%、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5%以上。统筹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聚焦交通、能源、水利、科技、城市建设、农业农村等领域,加快实施一批优结构、补短板的重大项目。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工具和服务模式,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有效保障建设资金来源,提高项目建设效率,拉动民间投资较快增长。持续深化督导服务机制,切实解决重大项目建设遇到的难题,省重大项目中的新建项目开工率一季度达到30%、二季度达到60%、三季度达到85%以上。

三、聚焦“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促进制造业稳健运行、结构优化。全力稳住工业经济基本盘,持续巩固工业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5%。大力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培育超百亿元数字企业40家,新增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50家(个),力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10%。坚定不移推进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淘汰整治高耗低效企业5000家,腾出用地5万亩、用能120万吨标煤。培育壮大企业梯队,实施新一轮“雄鹰”“雏鹰”行动,新增“雄鹰”企业20家、世界500强企业1家、境内外上市公司5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家、单项冠军企业20家。推动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培育省级服务型制造企业60家以上,新增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创意设计园区50个以上。

四、拓市场抢订单引外资,进一步扩大开放型经济发展优势。千方百计推动外贸平稳增长,持续推进“浙货行天下”,精心组织千团万企“走出去”拓市场抢订单,确保出口占全国份额保持在14.5%左右;推进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资源进口。强化外资招引服务,以超常规力度和措施抓好重大外资项目招引工作,力争实际使用外资突破200亿美元、制造业使用外资占比27%以上。提升重大开放平台能级,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四大片区联动发展,确保实现数字贸易额4700亿元、跨境人民币结算量9000亿元以上,力争实现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12.6亿吨、集装箱吞吐量3360万标箱,开行义新欧班列2200列以上。

五、把激活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进一步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推动消费复苏回暖,鼓励消费模式、消费业态、消费场景创新,打响“浙里来消费”品牌,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5%左右。支持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精准制定支持政策,建立专业化服务机制,鼓励平台企业加强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住不炒”,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

六、着力实施科技创新和人才强省首位战略,强化教育、科技、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加快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新一轮一流学科建设工程,推动西湖大学等新型高校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扩大长学制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壮大科技创新力量,推进中科院杭州医学所二期、中国宁波新材料高端创新平台等重大科技设施项目建设,鼓励10大省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省技术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部署实施省级重大科技项目400个以上,取得重大科研成果100项以上;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新增高新技术企业4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00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100家,组建创新联合体10个;新增高价值发明专利9000件。大力招引培育人才,新引进“鲲鹏行动”专家40名左右,新引育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各500名。

七、以山海协作工程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实施20周年为新起点,持续提高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水平。着力提升县城承载能力,指导各县(市)编制3—5年实施行动计划,分类选择一批县(市)开展省级试点,率先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投融资机制创新、强镇扩权改革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的经验做法。促进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化财政转移支付分类分档办法,完善金融支持机制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深化“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持续推动种业振兴,加速推广适用农机和农机化技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粮食播种面积152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124亿斤以上。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重塑乡村空间、乡村功能,创建和美乡村示范县10个、示范带22条;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年收入3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15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超过90%。有序推进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完成整治项目100个,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60万亩以上,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5万亩以上。主动服务全国大局,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和东西部协作工作。

八、以推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为切入点,进一步彰显文化浙江魅力。繁荣发展文化事业,深入实施宋韵文化传世工程,启动南宋皇城大遗址综保项目,推进上山文化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提质扩面,开展“文艺星火赋美”演出3000场次以上,举办中国歌剧节。加快推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完成文化旅游项目年度投资3000亿元以上,推动文化旅游资源串珠成链、文化旅游产品提档升级、文化旅游业态丰富多元,培育千万级核心大景区30家,新增示范景区镇10个、金3A景区村50个。

九、深化美丽浙江建设,加快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加强绿色电源项目建设,核准开工10个项目,加快建设22个项目,建成投产5个项目,新增并网清洁煤电装机200万千瓦、风光电装机400万千瓦。加强省外清洁电力入浙项目建设,全容量投产白鹤滩—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争取核准开工甘电入浙特高压直流工程。加强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和油气管网建设,新增接收能力300万吨/年以上,新增油气长输管道60公里以上,提升国家天然气干线下载能力30亿立方米以上。加强环境污染治理,确保地级以上城市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低于26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高于92%,省控断面优良水质比例高于94%;强化塑料污染治理,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加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提升生态保护和修复水平,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建成美丽海湾4个;推行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加强生物安全管理;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

十、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突出保健康防重症,提升医疗救治能力、医疗物资保障能力、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保障水平,提高疫苗接种率和科普实效性,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守住公共安全红线,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行动,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做好防汛防台抗旱、森林防火、防灾减灾等工作;加强食品药品全链条闭环监管;依法有序处置企业债务风险、私募投资基金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织密基层社会平安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增强基层治理“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功能,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推进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深化诉源、警源、访源“三源治理”;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黄赌毒、食药环等违法犯罪。

十一、贯彻“简约、安全、精彩”理念,举全省之力办好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推动杭州市和5个协办城市同心协力,向世界奉献一届中国特色、浙江风采、杭州韵味、精彩纷呈的体育文化盛会,努力把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办成浙江“重要窗口”建设中最具辨识度的重大标志性成果。放大亚运效应,做到办好一场会、提升一座城。

十二、聚焦办好民生实事,让政府做的事成为百姓满意的事。高度重视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等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认真做好群众切身有感的关键小事。围绕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继续全力办好十方面民生实事,努力把好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

附件:2023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目标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目标

类别

序号

指  标

单位

2023年目标

经济发展

1

地区生产总值(GDP)增长

%

5以上

2

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

%

5以上

3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73.5

4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

%

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5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

6以上

6

制造业投资增长

%

快于面上投资增速

7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

%

8

交通、能源和水利投资增长

%

9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

4.5左右

科技创新

10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

3.1左右

11

人才资源总量

万人

1550

12

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

14.7

13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13左右

数字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

%

51.5

改革开放

14

货物贸易出口额占全国份额

%

14.5左右

15

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增长

%

正增长

16

实际使用外资额

亿美元

200

文化发展

17

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增长

%

7左右

18

居民综合阅读率

%

91.7

生态环境

19

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

%

3.3左右

20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降低

化学需氧量

万吨

完成国家下达的重点

工程减排量

氨氮

万吨

挥发性有机物

万吨

氮氧化物

万吨

21

万元GDP用水量降低(以2020年为基期)

%

10

22

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92以上

23

地级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低于26

24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94以上

25

森林覆盖率

%

61.3

省域治理

26

依申请政务服务办件“一网通办”率

%

88

社会民生

27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3.8

28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100

29

城镇调查失业率

%

5以内

30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

%

3以内

31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

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32

城乡居民收入倍差

1.93左右

33

山区26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省平均之比

0.735

34

家庭可支配收入(按三口之家计算)

10万—50万元群体比例

%

提高3个百分点左右

20万—60万元群体比例

%

提高3个百分点左右

35

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常住人口)

4.0

36

每千人口拥有医疗机构床位数

6

37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4580

38

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

23

39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降低

百分点

1左右

40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平方米

2.85

41

人均预期寿命

82.4

安全保障

42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人/亿元

<0.011

43

煤炭石油天然气储存能力

万吨标煤

8800

44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万吨

1500

附件下载: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