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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发布全国首个商业秘密省级地方标准

编辑: admin 时间: 4年前 访问次数: 0

9月15日,浙江省发布《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和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这是全国首个商业秘密省级地方标准。

 

该标准共七章十六条,在规定商业秘密范围和一般要求的基础上突出规定了商业秘密事项管理、企业自主保护、商业秘密维权等相关内容,规范了定密、隐密、解密、销毁四大事项,可从人员管理、涉密信息管理、涉密区域管理、商务活动管理、检查和改进五方面指导企业做好日常管理,并从应急处置、证据收集、维权途径等三个方面强化权利保护。

值得一提的是,《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和服务规范》在通用、实用、服务上均具有显著的先进性。只要是商业秘密主体都可以按照这个标准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标准同时适用于科研院所等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主体规模上讲,不论是大企业还是小企业、新兴科技企业还是传统老字号企业,均适用此标准。只要按照标准要求建立并执行相关的制度、完善保护措施,就能够使自身的商业秘密得到更好保护、权利维护更及时。此外,标准在指导企业等单位建立管理制度的同时,也同时规定了园区、特色小镇、行业协会和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协同保护商业秘密的有关内容。

近年来,浙江省高度重视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查处公布了一批商业秘密典型案件,积极保护企业的竞争优势和创新积极性。2018年以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启动实施商业秘密保护“十区百县千企”示范工程,大力推进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创建活动,提出用三年时间建设十个省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百个省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站(点)、千个市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站(点)。截至目前,全省已建设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近千个,其中省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7个、省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站(点)153个,市级示范基地834个,商业秘密保护整体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今年4月,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适时启动商业秘密保护省级地方标准制定工作,作为2020年第一批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修订过程中总结了前期商业秘密保护的工作经验,特别是杭州余杭区、台州临海市商业秘密保护地方标准探索实践,将近年来浙江省商业秘密保护方面成熟的、行之有效的做法进一步提炼、升华。标准制定过程中,还通过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实地调研、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了政府机关、企业、科研院所和中介机构意见建议。

“《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和服务规范》的制定实施,是浙江省强化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重要标志性成果,也是展示'重要窗口'担当的最新实践探索。”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标准的制定将为全省商业秘密保护管理服务工作提供基础性制度支撑,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进一步推动创新强省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