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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省装备制造业发展工作要点

编辑: admin 时间: 4年前 访问次数: 0


《2020年浙江省装备制造业发展工作要点》,明确了抓好工作统筹谋划和政策引领、推动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装备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持续深化“三服务”活动4方面工作要点。


抓好工作统筹谋划和政策引领


强化政策引领。研究制定《关于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的意见》,以首台(套)工程化攻关和推广应用为突破口,以政策落地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提升为路径,构建首台(套)产品大规模市场应用生态系统,不断提升我省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更好支撑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浙江省铸造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认真落实事中和事后监管责任,严禁我省铸造行业新增产能;以产能控制为契机,推进铸造行业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推动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01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多元化发展,产品中高端化,支持龙头企业纯电动和混合动力汽车升级,推动燃料电池汽车的试点;指导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联盟,整合、协调各方资源,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持续推进汽车产业整零协同,建立省级整零协同创新储备项目清单,按年度征集、滚动更新、持续跟踪扶持。打造汽车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谋划布局和推进汽车及零部件等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


02推动船舶装备发展


加快推进船舶智能化转型和绿色化发展,支持修船产业和船舶装备创新发展。推进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支持省船舶行业协会,加快推动船舶企业新版生产条件评价标准贯标工作。


03推动航空装备发展


支持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推动航天航空领域重点配套企业发展,鼓励航空特色小镇集聚创新资源。


04推动交通装备发展


联合主办第三届浙江国际智慧交通产业博览会。支持轨道交通领域首台(套)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


05推进产业链协同创新


打造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等标志性产业链。实施一批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构筑一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


06加快铸造行业转型升级


贯彻落实《浙江省铸造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积极稳妥开展产能置换工作。规范现有铸造产能,会同有关部门公告全省铸造产能清单并按年度更新。鼓励有条件的重点地区建设绿色铸造产业园,减少排放。


07组织国家装备自主创新及产业化专项


做好国家重大短板装备、国家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高技术船舶科研等专项项目组织推荐工作,争取国家资源,加快装备制造业创新发展。


深入实施装备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


01创新首台(套)产品遴选及退出机制


继续做好原有认定工作,同时在具备条件的领域探索“目录引导、标准认定”方式,打造一批技术水平高、带动力大、竞争力强的首台(套)产品。全年新认定200项首台(套)产品。


02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


加强首台(套)工程化攻关,实施一批引领性的重大短板装备和首台(套)工程化攻关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计划给予支持,促进首台(套)制造和使用单位合作开展自主创新,加快工程化应用。


03推动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突破


研究推行首台(套)产品应用奖励。完善首台(套)产品保险补偿机制,建立保险费率分级浮动机制和分档阶梯补偿机制。推动加快财政资金拨付进度。规范保险行业秩序,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监管。完成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推荐工作。开发省首台(套)产品保险补偿申报网上办事系统,完成省年度首台(套)产品保险补偿工作。


04推动首台(套)服务保障能力提升


在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期间,筹备并做好浙江制造业首台(套)展示。加大首台(套)产品展示和精准对接力度,通过政采云平台制造(精品)馆展示和销售首台(套)产品;在世界互联网大会、装备博览会等平台和展会上展示首台(套)产品,扩大影响和知晓度。加强首台(套)宣传推广力度和政策解读。


持续深化“三服务”活动


01加强运行监测和产业分析


与省统计局联合编制发布《2019年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报告》,明确产业发展思路和重点工作;做好装备制造业季度运行分析及专项问卷调查分析。


02加大产业发展趋势研判


开展“十四五”浙江省装备制造业发展研究和规划编制。针对疫情及内外部不确定性影响,重点就汽车等产业发展现状及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汽车产业链安全稳定发展政策举措建议。协调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及配套企业复工复产,做好疫情重点短板装备复产和调拨。


03加强政策宣贯


通过新闻媒体及微信公众号等加大政策宣传,加强首台(套)产品、汽车产业整零协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和铸造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等政策解读,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加强对重点企业进行定向宣传,扩大政策的社会知晓度。


04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系统队伍建设,完善业务流程,组织系统工作交流和业务培训,强化系统工作协同性。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与大院名校、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合作。支持有关行业协会开展省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加强重点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