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关于加快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打造新材料科创高地促进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深入实施《浙江省加快新材料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浙江省新材料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快建设全球有重要影响力的新材料产业高地和国际一流的新材料科创高地,浙江省新材料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结合年度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促进新材料产业平稳较快增长
(一)加快推进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新材料产业工业总产值增速力争超过9.8%。
(二)新材料产业研发经费支出增幅力争高于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平均增幅,产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例提升0.1-0.2个百分点。
二、聚力建设新材料产业集群
(三)制定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指南。明确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建设主体、建设标准、重点领域、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构建工作机制、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指导推进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
(四)实施千亿级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行动计划。宁波北仑、宁波镇海、嘉兴桐乡、嘉兴港区(平湖)、金华义乌、绍兴上虞、衢州智造新城、舟山新区等省规划布局的八大千亿级新材料产业集群所在县(市、区)或市政府制定出台千亿级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年),明确目标任务和建设举措,按年度组织实施。
(五)培育新材料领域“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及百亿级新星产业群。瞄准重点新材料领域,积极培育新一批“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及百亿级新星产业群,力争新增1-2个“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和3个以上百亿级新星产业群。持续推进衢州高端电子材料、绍兴上虞先进高分子材料、金华义乌智能显示材料等新产业平台(新星产业群)建设,在新材料产业平台积极探索“产业大脑+未来工厂”新智制模式,建设衢州氟硅与电子化学行业产业大脑。加快宁波、舟山、台州海洋新材料产业布局,培育发展以分离膜及组件、海洋新能源材料、海洋防护材料、港口装备及设施专用材料等为特色的海洋新材料发展平台。
三、打造新材料核心产业链
(六)深入实施重点领域新材料产业链提升工程。继续实施电子化学材料产业链提升方案。聚焦磁性材料、氟硅、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新能源电池材料等领域,编制产业链图谱。持续开展断链断供风险清单梳理,推动上下游开展协同创新,组织实施一批强链、补链、延链项目,招引一批国际一流项目,护航标志性产业链安全。完善产业链“链长”制,实行“链长+链主”协同机制,推进重点领域新材料产业链迭代升级。
(七)培育一批新材料领军企业。开展重点新材料企业评价,完善重点新材料企业库,分类、精准培育重点新材料企业。继续实施“五企共育”和“放水养鱼”计划,新培育新材料领域雄鹰企业2家以上、链主型企业2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隐形冠军企业10家以上、单项冠军企业3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60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1600家以上。
四、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八)迭代编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清单。聚焦省新材料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省新材料技术发展“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十大重点新材料领域、核心产业链断链断供风险产品清单等,迭代编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清单。
(九)突破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清单,实施新一批“尖峰”“尖兵”“领雁”“领航”攻关计划,力争取得标志性重大科技成果40项以上。抓好CVT钢带重点攻关计划实施,发挥工作专班作用,争取早日突破。
五、建设一批新材料高能级创新平台
(十)引育一批高水平新材料创新平台。力争新增新材料领域新型研发机构2家以上、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各1家以上,新认定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40家以上。在石墨烯、磁性材料等优势领域积极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
(十一)高水平建设甬江实验室。启动材料与微纳器件加工平台、材料检测平台、材料数字化平台、绿色化工平台等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建设第三代半导体先进封装创新中心和3D数字制造创新中心等平台,新组建10个国际一流的研究团队,新增200位优秀科研人才。
(十二)加快浙江省高端化学品技术创新中心、浙江省功能膜材料(光电)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新布局省级创新平台建设。继续推进中石化宁波新材料研究院建设,力争第一期项目年底投入运营。
六、促进新材料产业化和规模化应用
(十三)促进重点新材料品种产业化。大力培育首批次新材料产品,新认定首批次新材料20项以上,奖励一批重点领域首批次新材料产品。围绕新材料核心产业链,继续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计划,支持一批关键新材料品种产业化。推进衢州时代新能源电池材料等一批重点产业化项目建设。
(十四)抓好2个国家新材料示范平台建设。加快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区域中心高性能金属材料测试平台二期、磁性材料测试平台、汽车/航空零部件材料测试平台、半导体材料测试平台等专业测试评价平台建设,抓紧设备采购安装,加强检测服务能力建设,如期建成验收并投入运行。推进国家特种电机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建设,力争建成5条生产示范线建设和5套应用评价设施,完成生产应用信息数据库全部功能建设。
(十五)推动新材料规模化应用。制定《浙江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2年版)》,发布《浙江省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做好2022年度重点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机制试点项目的组织实施。在先进半导体、新能源材料、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开展应用奖励试点。建设、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力争各开放1个新材料应用场景,开展应用示范。推进竹缠绕复合材料在城市管网、交通辅助工程等领域应用。
七、营造产业发展氛围
(十六)完善相关政策。落实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融资、财政、科技、产业扶持政策,推动审慎包容的产业(区域)准入,安全、环保、能源等监管政策的落地落细。
(十七)举办高规格新材料论坛。举办中国新材料与产业化国际论坛,丰富论坛内容,力争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品牌论坛。
(十八)强化产业发展服务。加强产业链知识产权安全监测,将半导体材料、新能源材料、稀土永磁材料等纳入风险防控的重点监测范围,做好跟踪监测和服务工作。培育发展标准化技术组织。完善全省新材料产业统计制度和统计体系,及时发布统计信息,编制新材料产业年度发展报告及重点领域新材料发展报告。培育发展新材料产业智库、协会、产业联盟,支持开展产学研用金对接服务。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