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的实施意见》和全国知识产权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推动高素质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现将《之江知识产权人才集聚行动计划(2022-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 6月10日
之江知识产权人才集聚行动计划(2022-2023年)
知识产权人才是发现人才、保护人才、激励人才的人才,是国家整个人才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最核心、最根本、最关键的要素。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实施意见》和全国知识产权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打通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全链条,优化知识产权人才规模、层次和结构,为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提供坚实人才支撑保障,制定本计划。
一、主要目标
全面整合知识产权人才工作资源,完善知识产权全领域人才协同发展机制,促进知识产权全链条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形成分类培养、科学评价、高效使用、合理流动、激励成长的符合新时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需要的人才培养、评价和成长体系。到2023年底,全省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达到8000人,中高级职称知识产权经济师人数突破700人,知识产权高层次专家人才数量、知识产权专业在读学生人数突破900人,省级以上知识产权领军人才达到45人,建成省级以上知识产权培训基地10家。
序号 |
知识产权人才 指标 |
2021年 数量 |
2022年 目标 |
2023年 目标 |
1 |
专业技术人员(人) |
6206 |
7000 |
8000 |
2 |
中高级职称人数(人) |
183 |
400 |
700 |
3 |
高层次专家人数(人) |
700 |
800 |
900 |
4 |
在读学生人数(人) |
580 |
650 |
900 |
5 |
领军人才数量(人) |
17 |
30 |
45 |
6 |
培训基地数量(家) |
2 |
5 |
10 |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人才能力建设。建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轮训制度,严格实行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人员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高行政裁决办案能力和水平。加快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技术能力培养。充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维权援助中心人才力量,加大知识产权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培训力度,创新人才选聘机制和管理激励机制。加强调解员等相关人才知识产权专业培训。
(二)提升知识产权运用人才能力水平。加强知识产权科技人才、运营人才队伍建设,优化知识产权运营人才队伍培训体系。提高相关金融、服务机构和人员知识产权质押、保险、证券化等金融服务能力,提升知识产权评估水平。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知识产权人才提升运营管理能力,大幅增加高校和科研机构知识产权人才数量。强化专利导航人才培养,加强专利导航服务基地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地理标志运用、商标品牌培育等特色培训。
(三)加大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培养力度。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培养行业高端拔尖人才,丰富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培养方式。加强专利代理师的执业培训和商标代理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大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人才培养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业务窗口人员能力建设,大力培养“一岗多能”人才,提升“一窗通办”能力。强化分级分类培养,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交流和协作共享,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高效聚集。进一步充实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骨干节点和服务网点公共服务人才力量,实现市级层面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配备全覆盖,县级覆盖率达到50%以上。
(四)加快知识产权国际化高端人才能力提升。聚焦知识产权高层次紧缺人才,加大国际化、高端人才培育和引进力度,推动上市公司设立首席知识产权官。持续开展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加强与WIPO等国际组织合作交流,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国际化人才,积极开拓国际知识产权培训交流项目。探索开展外国人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和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试点。
(五)壮大知识产权职业人才队伍。加强职业教育,争取设立知识产权专业学位、一级学科,加强知识产权二级学院建设,创新“产教融合”等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新模式。推进知识产权职称制度改革,健全知识产权职称培训、考试、评聘体系,争取建立知识产权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实施青少年知识产权“常青计划”,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培养和选拔一批中小学知识产权师资人才。
(六)加强知识产权基础人才能力建设。加大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力度,布局建设一批定位清晰、特色鲜明、标准统一的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和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政治过硬、高素质、全媒化、复合型、专家型知识产权宣传人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讲好浙江知识产权故事。加强知识产权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公职律师培训力度。
三、实施更加积极的知识产权人才政策
(一)实施知识产权人才新政。完善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专家人才、骨干人才、实务人才梯队培育政策体系,建立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经济师入行激励机制。
(二)推动知识产权人才与区域人才优惠政策对接。强化与人才、人力资源、科技、财政等部门联动,将知识产权领军人才纳入省高层人才序列,完善知识产权领域高级职称“直通车”制度。
(三)制定实施《浙江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管理办法》《浙江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工作方案》。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加强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推进青少年知识产权普及教育。
(四)滚动实施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专项计划。制定实施《浙江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化对数据知识产权、人工智能产出物、算法、商业秘密保护等前沿和知识产权重大战略问题的理论和政策研究。
(五)研究制定《浙江省知识产权奖管理办法》。完善人才褒扬激励机制,设立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对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中表现突出的知识产权人才予以表彰。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管人才,调整完善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纳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省级部门协作机制。成立省政府知识产权专家顾问团,推动建立知识产权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强化考核评价。完善地方党委人才工作绩效考核知识产权评价指标。将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纳入知识产权工作全链条,加强知识产权区域示范创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各类改革创新试点项目的知识产权人才绩效评价。将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纳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年度推进计划重要内容。
(三)加大资源投入。坚持人才优先发展理念,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投入力度,将知识产权人才因素列入知识产权分配因素重要内容,加强对急需紧缺人才和重点项目的保障力度,从人力、财力和政策等方面全面加强对人才工作的支持。
(四)完善激励机制。加强对知识产权人才成长的正向激励,设立知识产权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营造有利于人才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让事业激励人才,让人才成就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