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知识产权助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司法局、法院、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县(市、区)税务局、贸促会、银保监分局,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管委会,宁波片区、杭州片区、金义片区管委会:
现将《知识产权助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司法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浙江省委员会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中国银保监会宁波监管局
2022年6月24日
知识产权助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的实施意见》和国务院《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推动知识产权战略要素和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先行先试、政策联动、优势叠加,为引领全省高质量发展和省域全面开放新格局树立标杆,制定本意见。
一、构筑知识产权国际布局新优势。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机制,鼓励企业高效运用《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专利审查高速路(PPH)等国际规则提升布局效率。实施进出口企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清零计划,建立进出口企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常态化指导机制,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其审查协作中心专利审查员实习基地。省财政对新获授权的高价值海外发明专利给予不少于1万元的资助,鼓励各片区按不高于实际成本的50%予以配套奖励。(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自贸试验区及各片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开辟知识产权快速授权绿色通道。拓宽专利快速审查产业服务领域,增加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专利快速审查企业备案名额,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援助中心。优先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重点企业纳入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专利优先审查精准管理名单制度,实现重点产业专利优先审查全覆盖。(省市场监管局、自贸试验区及各片区)
三、助推打造数字贸易全球变革高地。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参与全球数字经济交流合作,探索实施数字知识产权保护“沙盒监管”。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立数据知识产权、开源知识产权保护行业标准和规范,扩大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规模。设立“浙江知识产权在线”自由贸易专区,优先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率先试点国家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数据知识产权公共存证登记制度。(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法院、自贸试验区及各片区)
四、助力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立完善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统计监测和政策体系,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率先探索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布局建设若干重点产业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组织实施一批专利导航项目,扩大汽车及零部件、新材料、数字安防、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等世界级先进制造业和消费品制造等产业集群优势。(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自贸试验区及各片区)
五、构建知识产权高端要素配置网络。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国家级、省级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中“知识产权跨境许可与转让”),按15%的税率减征企业所得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率先开展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和企业变更登记与商标变更申请同步受理改革国家试点。(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浙江省税务局、自贸试验区及各片区)
六、建设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先行区。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知识产权证券化模式,探索利用银行间市场实现知识产权证券化的路径,夯实底层知识产权资产。探索开展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全流程保险试点,发展海外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保险等创新险种,鼓励有条件的片区设立政府与银行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运营风险补偿基金。(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浙江银保监局、宁波银保监局、自贸试验区及各片区)
七、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将知识产权融入标准,鼓励企业参与经贸领域多边知识产权规则制定,运用《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国际经贸规则中的知识产权条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商标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全球推介,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和地理标志互认互保。(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贸促会、自贸试验区及各片区)
八、创建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创建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开展专利纠纷行政裁决简易程序试点。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知识产权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加强对跨境电商、网络直播和国际性展会的知识产权风险监测、预警,强化对源头侵权、重复侵权、恶意侵权和规模侵权的依法严惩,培育一批侵权咨询、检验鉴定人才队伍。(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法院、自贸试验区及各片区)
九、打造国际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优选地。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及各片区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推进“全域数字法院”建设、知识产权物证管理“云上存证”项目率先落地。健全知识产权诉讼、仲裁、调解等国际商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率先破解境外仲裁机构仲裁裁决司法审查法律适用及特约双方仲裁裁决执行法律适用等问题。(省法院、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贸促会、自贸试验区及各片区)
十、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率先开展外国知识产权专业机构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试点工作,争取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境外人员开放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支持各类国际知识产权组织落地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强高端涉外知识产权专业机构和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知识产权服务外包。(省商务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杭州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