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力拓市场增订单稳外贸若干措施》,围绕全力挖增量、稳存量、强保障提出了33条举措,推动外贸稳中提质,加快贸易强省建设。
全力挖增量
开拓新市场
努力保持新兴市场增长势头,在已发布的2023年度商务展会目录基础上,更大力拓展东盟、中东、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加大财政对境外国际性展会支持力度。
鼓励各设区市根据实际扩大商务展会支持目录,提高企业参展实效。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支持省属外贸集团制定所属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政策。
畅通国际双向交流渠道。鼓励企业“走出去”参加国际性展会、拜访客户。鼓励各设区市更大力度邀请采购商入境。
发挥境内国际性展会拓市场作用,积极组织外贸企业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亚欧博览会、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等展会,推动企业开拓新兴市场。
打造新平台
开展跨境电商“店开全球”“品牌出海”“独立站领航”行动,2023年新增跨境电商出口网店1万家以上。
开展“百场万企”电商拓市场行动,新评定一批跨境电商出口知名品牌,累计达到200个以上。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国外品牌注册国内不同品类商标。
进一步发挥开放平台作用,确保开发区、自贸试验区出口占全省出口比重不下降。
高质量建设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依托基地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传统出口产品转型升级。
支持宁波综保区、义乌市、温州市瓯海区等国家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改革创新。力争创建和复评省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重点进口平台40个,支持进口示范区和重点进口平台高质量发展项目10个以上。
加大特色口岸建设力度。支持台州市国际再生金属交易平台建设。支持相关设区市两年内申请新设综合保税区1个以上。
培育新业态
进一步完善浙江企业国际营销体系,支持企业加快构建国际营销渠道,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以企业境外分支机构、零售网点、批发展示中心、售后维修网点项目为重点开展新增网点培育。
进一步做大做强海外仓,提升专业化、规模化、智能化水平。重塑支持海外仓发展办法,优化海外仓培育机制。支持骨干企业、龙头企业、有支撑带动作用的企业建设海外仓。
围绕重点市场、新兴市场和重要节点优化建设布局,形成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发展格局,帮助中小微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进一步推动温州、湖州、绍兴、金华、台州等地挖掘市场采购贸易发展潜力,推动“外综服+市场采购”,“外综服+跨境电商”融合发展。招优育强外贸综合服务主体。
积极向上争取扩大二手车出口试点范围。推动嘉兴市用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保税维修试点。鼓励支持各地积极探索非外汇结算贸易实施办法。
支持新产业
抢抓增长势头较好的产品出口机遇,加大对订单充足的新能源汽车、光伏、锂电池等外贸企业及产业链“链主”型企业要素保障力度。支持订单充足的企业合理扩大产能,更好匹配国际市场需求。
积极衔接国家绿色电力证书制度和绿色电力交易制度,支持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与用电企业自主协商参与绿色电力交易,进一步保障重点外贸企业的绿色电力消费需求。
发展新模式
探索推进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联动发展。将国际贸易导向型制造业项目作为外资招引的重要方向,推动新招引制造业外资项目做大国际贸易。优化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支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加大本土跨国公司培育力度。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等平台发展带动浙江外贸企业进出口,实现合理有序“走出去”。
全力稳存量
稳传统市场
深耕欧盟、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传统市场,深化“千团万企”拓市场增订单行动,组织好全年超1000个团组、10000家外贸企业拓市场工作。
开展“千团万企服务季”行动,推动金融机构制定随团金融顾问服务方案,为拓市场团组提供专项服务保障。
优化出口信保资信服务,在一定额度内对参加重点展会的企业、小微外贸企业、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阶段性提供免费资信报告。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附加值和核心竞争力,适应传统市场高端化需求,推动更多企业由贴牌向品牌出海转变。
稳核心环节
鼓励在境外开展加工的浙江企业建设省内国际贸易总部,在省内设立研发中心、接单中心、收结汇中心、融资中心、售后中心。
稳外贸主体
实施对外贸易主体培育行动计划,发挥商务云校等平台作用,支持各地开展外贸业务培训,推动进出口潜力企业有实绩、上规模,力争新增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4000家。
进一步发挥出口信保防风险作用,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力争年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下企业统保平台实现全覆盖。
实施更为积极的承保政策,加大对美国和“一带一路”沿线、RCEP成员国等市场承保支持力度。对材料齐全的出口信用保险限额批复办结率不低于90%。
减轻企业负担,继续落实好一类、二类出口企业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要求。
全力强保障
优金融支持
加大新增信贷支持,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2023年设立外贸产业领域专项额度800亿元,加大金融对外贸全产业链整体支持力度,全年新增外贸产业专项贷款10%以上。
积极开展应收账款、订单、出口退税等质押融资。稳定存量贷款,完善重点进出口企业“白名单”常态化定期化共享机制,支持暂时遇到困难企业的存量融资。
深入开展汇率避险三年行动,提高市场主体套期保值参与度,降低套期保值成本,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汇率避险政策扩大覆盖面。持续推进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大力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
优人员进出
进一步优化商务人员出入境证件办理流程,简化赴香港商务签注办理手续。进一步畅通与重点国家驻中国使领馆的签证沟通渠道,提高签证获签率。
健全重点企业申领APEC商务旅行卡“白名单”制度,2023年全省申办量达到3500张。
加大国外客商入浙采购邀请力度,提供来华邀请、签证延期换补发、居留许可签发换补发等入境便利化服务。支持本土跨国公司境外分支机构员工回总部参加会议、培训等交流活动。
继续执行好支持经贸类团组因公出访的规定,对出访国家、出访天数等条件实行“一团一策”。
全面落实国有外贸企业出访“一事一议、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措施,简化国有外贸企业业务人员出境审批程序,根据需要调整出访时间和国别数量限制;在确保必要出访需求前提下,由主管审批部门批准,优先集中办理急需出访的国有外贸企业因公护照。
优助企服务
完善外贸企业联系服务机制,组织开展“暖心助企·外贸服务年”活动,省市县联动开展分级帮扶,省级对年出口新增50亿元以上的外贸企业,市、县对年出口新增10亿元以上的外贸企业开展“一对一”服务,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支持外贸企业通过“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反映诉求,畅通企业诉求办理通道,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依托专业律所资源,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律师对接咨询服务。
优监测预警
强化监测分析,推动“订单+清单”监测样本覆盖占全省外贸企业出口比重达到70%以上。用好浙江省商务运行调查监测系统,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深化涉企服务。
积极应对贸易摩擦,推进企业合规体系建设,培育一批合规先行企业,提升合规竞争力。
鼓励企业、高校、第三方咨询机构等主体建设外贸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企业合规、准入认证等方面资讯。进一步发挥省级对外贸易预警点监测作用,定期研究分析重点行业经贸动态、政策措施、市场趋势等信息,为企业提供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