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日前,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加大惩处力度、完善保护体系建设、加强保护协作、提升自身维权意识”等5个方面提出16条具体措施。
为有效减少民营企业被侵权问题,《若干措施》从切实防控知识产权区域性风险,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源头追溯,强化对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的监管等三方面,创新监管手段,突出监管重点,力争实现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的全链条保护,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高压态势,营造一个适宜创新创业创造的外部环境和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
为鼓励民营企业强化自主知识产权、增强核心竞争力,《若干措施》明确,对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民营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商标国际注册的给予企业注册费用70%,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经费补助;对通过PCT进行专利申请的每件资助1万元,授权后每件资助5万元,激励民营企业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争创知名品牌、增强国际竞争力。
河南省
濮阳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人才政策》
近日,中共濮阳市委组织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人才政策》,围绕加大民营经济人才培养力度、支持民营经济人才引进工作、完善民营经济人才评价激励制度、构建民营经济人才服务机制四大方面提出15条具体措施。
其中,《人才政策》提出,支持民营经济技能人才培养。到2023年,全市建成50个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对新设立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全市每年培养1000名以上急需紧缺技师,按照新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资格人数,分别给予每名3000元、4000元的补助。
在民营企业探索建立特聘研究员制度。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设立特聘研究员岗位,面向海内外引进研发创新领军人才,解决企业难题,助推企业发展。经省政府批准的省级特聘研究员,每人每年享受省财政提供的30万元岗位津贴。
对来濮、留濮在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出站博士后,在享受省政策的同时,由市财政给予每人次6万元安家补助经费,由受益财政连续3年每年给予1.8万元人才津贴。
对当年新招用毕业5年内的大中专学生、失业人员等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浙江省
浙江省:《关于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日前,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出台《关于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创新土地出让方式、采取差别化地价政策、支持民营企业盘活利用现有用地等10个方面提出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的具体举措。
若干意见明确,根据民营企业不同行业生命周期及企业承受能力,可采取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等方式公开供地,灵活确定土地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有效降低民营企业用地成本。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探索以产业链为纽带,上下游关联企业联合竞买土地。
若干意见提出,对符合产业导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优先发展且土地利用率、亩均税收高的项目,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工业用地采取20年、30年等年期出让的,可按照出让年期与工业用地可出让最高年期的比值确定年期修正系数。
若干意见明确,鼓励民营企业充分利用现有存量工业用地,实施“零土地”技改,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在符合详细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民营企业在自有工业用地上新建、扩建生产性用房或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并减免相应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中共嵊州市委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近日,嵊州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共30条,涵盖强企培育、产业提升、科技创新、质量和品牌建设、开放型经济发展、要素保障等6个方面内容,计划安排财政补助资金约6亿元,为嵊州市近年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力度最大的一次政策调整。
其中,《意见》提出,激励企业做强做大(安排资金1200万元)。对当年实缴税金在5000万元(含)以上且较上一年增长的工业企业经营者(以集团口径计算,下同),授予“嵊州市经济发展功臣”称号,并颁发“银牛”;对当年实缴税金分别达到1亿元(含)—1.5亿元、1.5亿元(含)以上工业企业经营者,授予“嵊州市经济发展特别功臣”称号,并分别颁发不同重量的“金牛”。
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安排资金830万元)。落实国家、省、市各项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入组织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行动计划”。引导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之路,对当年列入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冠军产品)和培育名单的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当年列入省级隐形冠军和隐形冠军培育名单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对当年列入绍兴市级隐形冠军的企业,奖励3万元。积极实施“瞪羚企业”,加大对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当年纳税销售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且纳税销售、实缴税收增速均达到100%〈含〉以上)的培育力度,以企业上年度地方经济发展实际贡献为基数,超基数部分按35%奖励企业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用于支持企业发展。加快推进规下工业企业和限下服务业企业提档升级步伐,促进企业“小升规”和“下升上”,对完成“小升规”、“下升上”目标任务数的乡镇(街道),每家企业分别奖励8万元、3万元,专项用于扶持企业发展。实施“个转企”培育专项行动计划,对当年实施个转企且转为有限公司的,每家奖励2000元。
江苏省
日前,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围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释放改革红利;落实价费优惠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创新升级,服务产业强市战略;发挥融资渠道作用,助力破解融资难题;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健全完善服务平台等6方面出台22条举措。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释放改革红利。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服务;优化“政银合作”代办服务;大力提升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度;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构建更加便捷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实现药品进口口岸功能。
落实价费优惠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落实检验检测和计量收费优惠措施;加大价格与收费监督检查力度,落实价费优惠政策。
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竞争执法,进一步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大力推进随机监管、信用监管、数据监管;坚持依法监管和包容审慎监管相统一。
推动企业创新升级,服务产业强市战略。落实民营企业标准化综合改革措施;深入开展民营企业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民营企业计量基础提升行动;支持民营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发挥融资渠道作用,助力破解融资难题。引导企业结合实际需求,开展多元化融资。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健全完善服务平台。打造高素质民营企业家队伍;加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分析研判;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着力发挥技术机构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
日前,市委组织部下发了《如皋市组织系统助推民营企业发展十条措施》,从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健康发展三方面,向民营企业发出10个“大红包”。
其中,《措施》提出,实施民营企业党员“双培双带”工程。向民营企业倾斜发展党员指标,注重把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骨干。探索向规模大、人员多的民营企业单独下达党员发展计划,确保民营企业新发展党员比例达到全年发展指标的30%。
建立健全民营企业人才强企机制。强化人才政策激励,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及高技能人才的民营企业根据条件给予相应社保补贴和引才奖励。搭建人才服务平台,对在我市民营企业工作并入选市级以上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实行“一卡通”服务。提供人才安居保障,加快人才公寓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自主建设人才公寓,探索推进人才共有产权房建设,对落户的人才根据条件提供人才公寓入住或租房购房补贴。
四川省
雅安市:《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7条具体措施》
近日,雅安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7条具体措施》,重点围绕商事制度改革、企业减负降本、民营企业壮大、民营企业自主创新、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六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更好地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职责,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企业注册登记“就近办”、“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提供预约登记、延时服务、登记导办、限时办结、扫码办事等便民利企服务措施,压缩审批和企业开办时间,实现“最多跑一次”。推进企业减负降本,按照要求降低特种设备委托检验收费10%。对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企业进行帮扶指导,避免企业增加不必要的成本。帮扶民营经济壮大发展,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指导有限公司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实现公司产权多元化提供高效便捷的登记服务。积极搭建“监管服务、银企牵手、合作共赢”的快速融资渠道,引导企业通过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商标权质押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引导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积极支持民营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和产品专利,走质量提升发展之路,指导企业通过商标管理、异议、争议等途径申请认定驰名商标,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拓展海外市场、参与国际竞争。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改进涉企执法方式,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建立“首违不罚”执法制度,制定《“首违不罚”清单》,清理和废止阻碍民营企业参与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和做法。加快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公示和共享交换平台,推进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格局,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自贡市:《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意见》
近日,自贡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意见》,重点围绕商事制度改革、知识产权保护、壮大企业实体、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提出了23条举措,更好地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职责,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实施意见中,提出了全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促进企业注册便利化;全力推进商标和品牌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扎实推进标准化军民融合,提高民营企业市场竞争力;全力鼓励企业创新集约发展,支持企业拓展市场空间,培育壮大企业主体;全力推进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和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以“四个全力”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在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方面,自贡市将全面落实106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80%行政审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目标,推行企业名称、住所申报改革登记,支持小微企业成立商务秘书企业和集群企业,降低初创企业登记门槛,实现企业设立办理营业执照3个工作日完成。
《中共南充市委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日前,南充市印发《中共南充市委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进一步坚定民营企业信心,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民营经济做大规模、做优结构、做强实力,力争到2022年全市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达到38万户,民营经济增加值突破1800亿元,民间投资规模达到1300亿元以上。
《意见》从7个方面制定了23条措施,明确支持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让民营经济助力南充建设成渝第二城、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
这7个方面包括: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活力、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助推民营企业转型发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强化民营经济政策执行。具体实施措施包括:降低市场门槛、拓宽投资领域、营造公平环境、降低税费成本、降低用工成本、降低用地成本、降低用能成本、降低物流成本、加大信贷支持、鼓励直接融资、创新金融服务、做大做强总量、支持技术创新、鼓励拓展经营、强化人才支撑、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保障企业合法经营、完善权益保护机制、规范政商交往、畅通沟通渠道、兑现政务承诺、完善体制机制、严格监督考核等。
云南省
昆明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日前,昆明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破除经济发展壁垒、强化扶持培育、规范“政商交往”、优化法治环境等6个方面19条措施。
在推进降税减负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用地成本、降低用能成本、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4条具体措施。其中在降低用地成本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停止征收各类新增建设用地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全部取消全市各级政府自定的附加于工业用地上的各项计提资金。对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有困难的企业,经批准可最长于两年内分期缴纳。在符合安全生产、消防和环保等要求的前提下,在工业用地上进行改建、扩建和利用地下空间,用于生产经营,提高建筑密度和容积率的,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园区标准化工业厂房可按相关规定进行分割登记和转让。同时,探索通过减免产权流转环节费用,鼓励支持市属国有企业、社会力量参与盘活闲置土地、闲置厂房。
在改善金融服务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放信用贷款。按照国家有关要求,2019年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增长30%以上。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对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积极落实好稳贷、增贷、降息等措施。金融机构可结合企业主管部门推送的优质小微企业名单及本机构存量授信业务情况,建立无还本续贷“企业白名单”制度(无还本续贷业务实质上就是借新还旧,对于小微企业而言,可以不让他们去找钱还贷款,从而节约成本),根据企业需求提前开展续贷准备工作,实现贷款到期后无缝续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