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浙江发布《关于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若干意见》
近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浙江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若干意见》。
《意见》提出的八大意见是: 一、允许社会办医疗机构作为牵头医院组建医共体;二、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作为成员单位加入医共体;三、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医共体开展多种形式合作;四、促进医共体模式下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发展;五、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集团化特色化发展;六、推进社会办医疗机构全面融入分级诊疗体系;七、完善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医共体建设的有关政策;八、强化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医共体建设的管理。
其中,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医共体开展多种形式合作方面,《意见》提出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医共体在人才、管理、服务、技术、品牌等方面建立协议关系,形成竞合机制和伙伴关系。支持城市公立医院与县域内具有一定规模和等级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医联体建设,帮助提升社会办医服务能力。社会办医疗机构可根据专科特色和学科优势,联合公立医疗机构发起或参与专科联盟,带动提升区域专科服务水平。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合作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积极探索县域共享医疗平台建设,允许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依规提供专科诊疗服务,鼓励医共体或公立医疗机构手术室、检查检验、大型医用设备等资源向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开放;允许在职或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申办诊所或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工作室。
温州“推新政破堵点”系列行动12条政策举措
近日,面对一连串的民营企业成长堵点痛点,温州市正式出台“推新政破堵点”系列行动12条政策举措,旨在进一步加力加码让企业得实惠。
12条政策举措的针对性强,分别针对高技能、低学历的实用型人才无法享受人才政策,职业技工人才短缺,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环境优化,民营企业中长期贷款比例低,知识产权维权难,中小型高成长企业用地难、用地成本高,小微园入园成本高,员工宿舍紧缺、租金高企不下,企业轻微违规行为信用修复,招投标项目恶意低价竞标,政府采购民营企业产品及服务,积极应对中美贸易摩擦等12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政策举措。
例如,针对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环境优化问题,温州市提出了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创新不动产二次抵押担保融资方式等举措。如,允许按照已抵押不动产的“剩余价值”部分,经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后,可再放贷。
针对民营企业中长期贷款比例低问题,温州市提出了提高民营企业中长期贷款比重、不抽贷不压贷等举措。如,根据企业账款周期设计产品期限,力争民营企业中长期贷款占各项贷款比重不低于15%。
针对小微园入园成本高问题,温州市提出严格落实“四限”规定、加强小微企业园市场监管、建立小微企业园退出机制等举措。
黑龙江
黑龙江:民企和“老字号”企业主导国际标准奖50万元
近日,黑龙江省工信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卫健委、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黑龙江省药监局联合发文,将对今年在地方、行业、国家、国际标准制定中起到主导作用的民营企业和“老字号”企业,给予5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奖励补助。
此次的奖补对象为民企中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老字号”企业需是列入省“老字号”企业数据库的企业。这些企业在制定地方、行业、国家、国际标准中,需是唯一起草企业或标准文本的“前言”中排序前三位的起草企业。
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和修订的民营企业和“老字号”企业,将给予50万元奖励补助;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和修订的奖补20万元;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的奖补10万元;参与地方标准制定和修订的奖补5万元。
广东
《广州市民营上市公司纾困风险补偿暂行管理办法》
近日,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广州市民营上市公司纾困风险补偿暂行管理办法》,提出建立民营上市公司纾困风险补偿机制,对纾困方(包括但不限于专门设立的民营上市公司纾困基金)向民营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进行纾困投资中发生的损失给予一定补贴。
根据《办法》,纾困对象按照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股票质押比例情况实行动态分档管理。其中,A档纾困对象股票质押比例不低于80%;B档纾困对象股票质押比例为65%(含)至80%;C档纾困对象股票质押比例为50%(含)至65%。
纾困投资项目合同正常到期后,根据实际发生的纾困投资损失额(不得为或有损失)向纾困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一)每家A档纾困对象按实际损失额的50%计算,且累计补贴不超过2000万元;(二)每家B档纾困对象按实际损失额的35%计算,且累计补贴不超过1500万元;(三)每家C档纾困对象按实际损失额的20%计算,且累计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
江苏
连云港市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近日,连云港市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连发〔2019〕23号)。
《实施方案》共十个方面:通过禁止排斥、限制或歧视民间资本的行为、禁止出台阻碍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加强对民营企业政策资金支持等措施,切实营造公平市场环境;通过减轻企业社保负担、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完善降本清费长效机制,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通过强化金融信贷支持、创新金融支持方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问题、规范有序推进PPP模式等措施,切实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通过支持民企技术创新、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创新创业孵化、支持民企培养人才、支持民营企业引进人才,切实增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通过支持小微企业升规模企业、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打造企业知名度,切实提升民营企业实力。同时,连云港还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健全服务保障体系、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提升民营经济开放水平和强化各项保障措施,千方百计为民营企业解难题、拓空间、促转型,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广西
广西印发《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的意见》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的意见》。
《意见》共分7个部分:畅通民企中小企立案绿色通道;依法高效高质量审理各类民商事合同案件;依法保障民企中小企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大民企中小企各类产权保护力度;推动构建民企中小企和谐劳动关系;在司法执行工作中注意保护各方当事人权益和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行为。
《意见》要求全区法院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意识,从司法服务大局角度着手,对全区人民法院办案流程、审判理念作了细化规定,要求各级法院积极主动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为我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西藏
西藏检察出台新规促民营经济发展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和工商联联系维护民营企业权益的工作优势,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西藏自治区检察院近日与西藏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共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意见》。
《意见》从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的黑恶势力和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建立常态化防错纠错办案机制,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对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性措施、对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涉嫌犯罪案件落实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稳妥办理涉民营企业公益诉讼案件、加强对涉民营企业生效民事裁判及行政非诉执行情况的法律监督、强化对涉民营企业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积极开展支持民营企业起诉工作等7个方面作出详细规定,提出具体要求。
黑龙江
《七台河市公安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
近日,七台河市公安局出台了《七台河市公安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
“十条措施”包括:放宽民营企业人员落户政策,压缩民营企业人员办证流程和时限,开辟服务民营企业“绿色通道”,拓展、优化服务方式,优化民营企业涉危涉爆事项管理服务,快速受理民营企业报警、报案和求助,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企违法犯罪,严格规范涉及企业和经营者的执法行为,提升企业安全防范、化解矛盾纠纷能力,积极构建“亲”“清”新型警企关系。
压缩民营企业人员办证流程和时限方面,七台河市提出,民营企业人员凭证明可优先办理居民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当天办当天取,将办理异地身份证的办理时限缩短至省外30个工作日、省内20个工作日。实行民营企业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免提交”核查机制,通过公安网能够核实情况的实行“容缺办理”,减少证明材料;为需要紧急出国出境参加会议、谈判和签订合同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情况的企事业单位人员提供加急办证服务。
山东
东营发布《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控180条》
近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工商联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控180条》(以下简称《法律风险防控180条》)。
《法律风险防控180条》的内容包括民营企业在选择组织形式、合同管理、融资担保、知识产权保护等共计9个方面,涵盖了民营企业从设立到经营、直至解散清算中的常见法律风险。
江苏
徐州市公布律师优化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十项举措
近日,徐州市司法局联合市律师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全市律师优化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十项举措”,以进一步发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特别是律师行业在提升全市营商环境中的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法律服务。
其中,徐州市提出,扩展“法企同行”服务内容。推进以“防风险、促转型、护发展”为主题的“法企同行·千所帮万企”活动深入开展。组织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主动走进各类民营企业开展服务,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依法治理情况,分析法律风险点,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为民营企业全方位防范法律风险、拓宽融资途径、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等提供法律服务。
为企业“走出去”跟进护航。组织熟悉涉外法律服务的律师围绕“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项目实施,借助我省设立的海外法律服务中心,为民营企业国际贸易、跨国跨境并购、国际商事仲裁、知识产权保护等提供便捷法律服务。
江西
会昌:出台12条措施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为更好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江西省会昌县检察院近日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12条措施》,从健全工作机构、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强化检察办案、干警结对联系服务企业等方面,细化具体措施,努力增强检察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该院成立了“会昌县人民检察院非公有制企业维权工作办公室”,负责与该县工商联的沟通联系和工作对接,受理县工商联以“情况反映函”或“意见书”等形式转交的企业有关诉求,及时研判,依法处理。在该县工业园区工商联分会设立检察联系点,负责对接工业园区各非公企业工作,建立非公企业法律投诉平台,受理相关诉求,收集企业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帮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及时反馈检察机关办理相关企业诉求情况。